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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4-10-10 11:25     来源:隆安县司法局

一、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隆安县司法

单位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12

联系方式:0771-6522234

单位邮箱:lasfj2234@139.com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负责法治建设考评工作。

(二)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办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法律事务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或指导部门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检察院的行政监督案件,代理县人民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人民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职能机构

(一)内设机构(8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联系电话:6522234

2.文件审查和法律事务股

负责承办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系电话:6528195

3.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联系电话:6525891

4.行政复议和应诉股

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或指导部门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检察院的行政监督案件的相关工作。(联系电话:6508231

5.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电话:6526559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联系电话:6526521

7.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及相关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许可初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审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指导监督政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联系电话:6507976

8.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负责处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日常事务。(联系电话:6526690

(二)派出机构(10

全县共设10乡镇司法所即城厢司法所(联系电话:6526821)、南圩司法所(联系电话:6532583)、都结司法所(联系电话:6561553)、雁江司法所(联系电话:6571683)、布泉司法所(联系电话:6580889)、乔建司法所(联系电话:6613923)、屏山司法所(联系电话:6650920)、古潭司法所(联系电话:6621810)、那桐司法所(联系电话:6670660)、丁当司法所(联系电话:6693121)。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治宣传工作、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助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二层机构(2

1.隆安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管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援助;负责12348”专线法律服务工作。(联系电话:6521148

2.隆安县公证处

负责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出具公证文书;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当事人保管遗嘱、文件和其他贵重物品,清点、封存遗产,调解公证事项纠纷;应邀参与当事人之间的谈判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回访监督,提出公证建议,担任法律顾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普及法律秩序等。(联系电话:6522683

四、领导分工

周恒就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党建和司法行政业务全面工作。

联系丁当司法所、都结司法所。

李丽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财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普法和依法治理股、工会。

协管党党风廉政、思想政治、意识形态、保密、机要密码、法治政府建设卫生健康、全面深化改革、统计、档案、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扫黑除恶、禁毒、乡村振兴、电信网络诈骗、控辍保学、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联系那桐司法所、雁江司法所、布泉司法所。

何翠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文件审查和法律事务股、行政复议和应诉股、隆安县法律援助中心

协管信访、团委、关工委、妇联残联、统战、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安全生产、校园安全强首府战略、河长制工作。

联系南圩司法所、乔建司法所、古潭司法所。

叶少清副局长

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股隆安县公证处。

协管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人民武装、双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乡村治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官一员”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工作。

联系城厢司法所、屏山司法所。

罗凤娟 四级调研员

协管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