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隆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单位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8号县党政综合办公大楼4楼
联系方式:0771-6522151
单位邮箱:lajmj6522151@139.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投资促进、产业园区改革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促进商务、投资促进、产业园区改革发展的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的建议。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按规定权限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招标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拓市场,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承担“一带一路”、东盟经济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承接产业转移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开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创新,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八)负责全县工业领域电力运行日常调度,拟定工业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电力行业信息化、智能化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统筹推进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和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十)研究拟订工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
(十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安全工作,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含沥青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石的发展和应用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全县产业园区人才发展工作,组织指导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产业园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及智库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工业和商务领域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
(十四)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及重大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
(十五)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指导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商务领域信息化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十六)推进城乡市场发展,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全县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管理。
(十八)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流通管理,参与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牵头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十九)监测、分析对外贸易运行情况和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管理工作。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二十)指导对外投资(金融类除外)、对外承包工程。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二十一)指导全县物流业发展,统筹解决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商贸物流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县域内北部湾经济区物流一体化和多式联运发展相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反走私综合治理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联合专项行动。
(二十三)负责会展行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会展营商环境建设和对外宣传与交流合作,统筹推进重大会展项目落地相关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县产业园区产业发展研究,研究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重点目标企业战略投资布局,提出招商引资对策建议。
(二十五)统筹推进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投资促进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统筹开展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内区域产业合作,指导开展国(境)内外投资促进工作。
(二十六)承担全县重点招商项目库、企业名录库、实施项目库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服务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十七)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建设及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利用外资统计、综合分析。
(二十八)统筹推进全县产业园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推动与重点区域的产业对接合作和园区共建,推进参与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产业园区开发开放。
(二十九)牵头负责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统筹产业园区设立、升级、变更名称、调整规划面积或者区位、优化整合、审核公告管理等工作。
(三十)统筹产业园区重大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关键支撑平台建设。统筹指导产业园区运营管理。组织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隆安片区建设发展相关工作。
(三十一)负责申报管理产业园区发展资金(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参与管理涉及产业园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其他资金和所出资的产业基金。协调推进产业园区投融资机制创新。
(三十二)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产业园区改革发展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宣传推介等工作。统筹实施产业园区经济运行、投资促进信息统计制度,督促指导相关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
(三十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6522151)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宣传、信访、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综合治理、机关安全和应急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评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和有关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资、教育培训、机关离退休人员、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工程、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统筹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年度计划申报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职工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工业和商务领域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联系电话:6522137)
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政策措施、计划及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区域性工业和信息化规划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项目前期研究。组织拟订全县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搬迁改造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复议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办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国家赔偿申请;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型智库建设。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及重大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
负责冶金、有色金属、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产业发展重点和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项目建设。指导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含沥青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石的发展和应用相关工作及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食品、盐业、生物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产业发展重点和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和实施农产品加工项目计划。指导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
(三)经济运行股(联系电话:6522137)
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和分析。针对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企业物流的综合协调。负责全县工业领域电力运行日常调度,拟订工业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电力行业信息化、智能化推广应用。承担行业应急管理和重要物资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依法实施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承担企业减负有关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领导联系服务重点工业企业相关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及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军工重大项目和事项的监督、协调和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军转民”、“民参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等相关工作。负责军工固定资产投资、科研生产、军工计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承担军工安全保密、军工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军工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改革、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管理。参与相关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投资和技术改造股(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6522137)
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的建议及项目建设政策建议。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按规定权限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筹协调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实施。负责编制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承担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减免税审核及上报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招标管理工作。
统筹指导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推动融资、担保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出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项目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推进产融合作。参与拟订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并组织落实,开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拟订工业技术创新及工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政策,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负责指导、推荐企业参加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指导实施工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企业开展工业质量和工业品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兴产业发展。承担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五)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股(联系电话:6523631)
承担全县汽车、通用机械、民用船舶、农业机械等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产业发展重点和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组织实施智能制造。
负责竹木加工和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家用电器、文化体育用品制造业、金属及塑料用品制造业、日用化学品、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桑蚕和茧丝绸产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产业发展重点和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工业经济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工作。统筹推进桑蚕和茧丝绸产业发展。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传承、保护和发展工作。指导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与开放交流工作,指导协调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链招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市场。
承担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产业发展重点和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国产化有关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负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产业发展重点和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工业领域元宇宙、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指导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指导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
拟订工业信息安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统筹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指导协调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防护检查、应急处理。承担重大活动通信保障协调工作。协调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六)商务股(联系电话:6523659)
拟订商务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研究分析商务经济发展变化趋势和商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商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和有关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商务领域行政复议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办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涉及商务领域的国家赔偿申请。负责商务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实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流通管理,参与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牵头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调查分析生活必需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拟订促进消费政策,指导开展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统筹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组织编制农贸市场网点建设专项规划,指导监督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督促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承担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统筹指导商务领域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拟订商务领域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建设。
拟订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下达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牵头负责监测、分析对外贸易运行情况和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动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外贸新业态发展。负责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组织参展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参与广西自由贸易区南宁片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牵头拟订加工贸易产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服务贸易出口工作。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分析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工作。
指导对外投资(金融类除外)、对外承包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参与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和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的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商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反走私综合治理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联合专项行动。组织协调查处走私重大案件。
负责会展行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洽谈会管理工作。负责会展营商环境建设和对外宣传与交流合作,组织参加国家级综合性、双边区域性国际展会活动。统筹推进重大会展项目落地相关工作。
拟订中央、自治区、南宁市下达及隆安县安排的内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
(七)物流股(联系电话:6523659)
拟订流通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社区商业,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商贸中小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汽车流通监督管理。
指导全县物流业发展,统筹解决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商贸物流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商贸物流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指导实施,协调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物流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县域内北部湾经济区物流一体化和多式联运发展。
(八)产业园区股(联系电话:6530312)
起草投资促进、产业园区改革发展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产业园区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研究。
负责统筹以全县产业园区为重点的投资促进工作,统筹开展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产业园区对内合作,指导开展国内投资促进工作。参与开展中国—东盟博览会投资促进等工作。负责联系国内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专业机构。推动与重点区域的产业对接合作和园区共建。统筹推进境外投资促进工作和全县产业园区对外开放合作。推进参与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产业园区开发开放。
统筹协调服务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建立产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承担协调处理涉及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工作。
统筹全县产业园区产业发展研究和布局,研究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牵头负责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产业园区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牵头负责全县产业园区人才发展工作,组织指导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产业园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及智库建设。协调推进产业园区投融资机制创新。统筹指导产业园区运营管理。
统筹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关键支撑平台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组织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隆安片区建设发展相关工作。负责申报管理产业园区发展资金(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参与管理涉及产业园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其他资金和所出资的产业基金。牵头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协调推进港产城园融合创新发展。
研究提出全县投资促进、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产业园区经济运行、投资促进信息统计制度,督促指导相关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负责利用外资统计、综合分析。承担全县产业园区设立、升级、变更名称、调整规划面积或者区位、优化整合等统筹协调工作。统筹产业园区审核公告管理,承担《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涉及隆安县部分的修订相关工作。
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产业园区改革发展的招商推介、新闻宣传、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统筹建立全县投资促进、产业园区改革发展信息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四、领导分工
黄其捷: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县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主任,主持经信局全面工作。
刘汝刚: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县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党组书记负责经信局日常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行政、文秘、保密、政务公开、财务、投资技改、统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投资和技术改造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陆晓菲: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县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局长负责统计、工业规划、运行、信息产业化、节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产业园区发展等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规划股、经济运行股、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股、产业园区股,联系县物资公司。
莫晨: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县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局长负责外贸及打假打私、企业改制、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物流股,联系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乃尚尊:副局长,兼任县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局长负责商贸、食品安全、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商务股,联系县隆益食品公司。
苏威: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物流、电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与莫晨同志共同分管物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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