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隆安县总工会
单位地址:隆安县城厢镇民安街61号
联系方式:0771-6522461
单位邮箱:laxzgh@qq.com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要职责
隆安县总工会是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县委和全国总工会、自治区总工会、南宁市总工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工运方针,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
(二)依照国家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组织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学习,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及监督保证机制。
(四)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职工的开展技能比武、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等活动,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负责全国、全区、全市劳动模范和全国、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南宁市工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五)协助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隆安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和有关企业党委管理所成立的工会、工会联合会、基层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察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县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指导全县工会组织建设,推动乡镇、村(社区)、非公企业、新建企业、两新组织等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研究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化建设,推动网上工会工作。研究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负责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络化管理、平安创建。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县人民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七)负责全县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举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举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工会对外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合作工作。
(八)承担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吴雪华(县总工会主席):主持县总工会全面工作。
林卓琬(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主持县总工会党组工作,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县总工会常务工作,分管党建、综合办公、网络、财务、工会改革、权益保障、职工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帮扶)、经审办、工人文化宫、宣传教育、女职工等职能工作,联系综治维稳、民族宗教、禁毒、信息保密、意识形态、宣传、科教文卫、公共节能等工作。
蒙体坚(县总工会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常务副主席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基层工作、劳动和经济工作等职能工作,联系安全生产、武装双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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