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隆安县气象局
单位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宝塔村马六山
联系方式:0771-6522519
单位邮箱:lan6522519@126.com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升放气球活动等气象行业监管工作。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备案;组织开展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职能机构
(一)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6522519)
主要承担党务政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职责。
2.防灾减灾科(联系电话: 6522519)
主要承担业务管理、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公共服务管理、气象装备保障管理、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等职责。
(二)直属业务机构
1.隆安县气象台(联系电话:6521309)
负责本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承担本级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等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和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工作;负责本级综合气象观测工作;承担气象观测装备的运行、维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 隆安县气象服务与防雷中心(联系电话:6508019)
主要承担本级专业气象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和气候应用服务、气象科普与宣传、雷电灾害防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区域自动气象站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3. 隆安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联系电话:6508019)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县政府有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气象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灾害防御的发展规划;负责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专业队伍和作业点;组织实施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分工
局长原连星: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重大决策气象服务、地方气象事业发展、气象现代化、行政审批、意识形态、人事人才、保密、维稳等工作。
副局长张 忠:协助局长分管综合观测业务、应急管理、人工影响天气、气象服务、计划财务、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网络、乡村振兴、专业气象服务、国有资产、基建、装备保障、档案管理、统计、老干、工青妇等工作。
副局长吴 帆: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工作、行政办公、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宣传、安全生产等工作。
局领导实行补位制度,坚持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相互配合支持补位,形成整体合力,坚决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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