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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4-08-19 16:35     来源: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一、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隆安县城厢镇榕华街3号

邮编:532700

电话:0771—6522203

邮箱:laxjtj@139.com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农村公路、水路交通等行业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拟订港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承担全县农村公路、水路运输交通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运输交通行业有关政策;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水路、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交通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4、承担全县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5、指导全县农村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6、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所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行业维护稳定工作。

7、依法管理全县农村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行政执法(含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指导渡口设施维护工作。

8、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统筹城区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区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

10、对机关、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1、承办隆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内设职能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隆安县交通运输局(隆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5个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大队)各种会议、业务集中学习的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负责文件函件的收发和归档保管,根据来文来函的批办意见,组织相关股室、中队和人员进行落实;收集、整理各内设机构工作资料,编写全局(大队)工作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专题调研和行业宣传工作;开展日常对外接待;负责单位行政印鉴的管理;负责交通战备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完成局(大队)交办的其他事务。对接联系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科教信息科、人事科、交通战备办。(联系电话:6522203)

(二)财务股。负责管理各项资金,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各种财务票证的申领、保管和发放,负责开具行政处罚法罚款收据;编制财务报表,汇编上报部门年度预算、决算。完成局(大队)交办的其他事务。对接联系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科。(联系电话:6524102)

(三)规划建设管理股。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发展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行业审核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城市客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涉及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组织编制港口规划,依法承担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资格准入机制及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公路水路工程项目设计文件、重大技术方案;配合开展与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相关的实地核验、技术性审查、业务协同、信息交流等工作,依职责参加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完成局(大队)交办的其他事务。对接联系市交通运输局规划计划司、公路建设管理科、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公路发展中心。(联系电话:6523229)

(四)综合执法一中队(行业监管)。负责实施交通运输各行业行政许可(备案)、在册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检查和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车船营运证件配发、营运车辆审验、道路水路运输及汽车客运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经营信誉考核、交通运输行业统计、渔船检验等,依职责参加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完成局(大队)交办的其他事务。对接联系市交通运输局综合交通科、政务服务科、道路运输管理科、水运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及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港航发展中心。(联系电话:6507677)

(五)综合执法二中队(秩序监管)。负责实施道路水路客货运输、汽车客货运站场、港口码头、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秩序、路产路权受侵案件执法检查调查,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路产路权受侵追责追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治超检测站场、涉案车辆及设施设备保管场地等,依职责参加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具体履行县治超办工作职责 ,管理不停车检测系统的数据推送及硬件设施维护。完成局(大队)交办的其他事务。对接联系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电话:6530779)

四、领导分工

林显明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本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黄宇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负责公路水路工程规划建设、公路水路养护管理、工程质量监督、铁路沿线安全整治、乡村振兴建设、路长制工作、林长制工作,分管规划建设管理股、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县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

谷朝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负责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绩效、党务、党建、廉政建设、机关文秘、机关后勤、保密工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党委政府督查、提案议案办理、深化改革、评议评价、信用体系、信访工作、综合协调、工会、统计、巩固脱贫成效乡村振兴联系帮扶工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工作,负责县治超办日常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务股、综合执法二中队(秩序监管)、县治超站。

黄宏念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负责行政审批、法治建设、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禁毒工作、精神文明、政务工作、武装工作、交通战备、渔船检验、平安建设、民族团结、统战、文化宣传、意识形态、节能减排、公共交通、垃圾分类、扫黑除恶、综合治理、营商环境建设、邮政快递业监管、共享电动自行车(单车)行业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综合执法一中队(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