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隆安县雁江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隆安县雁江镇富兴街196号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532702
电话:0771—6570016,
传真:0771—6570016。
邮箱:layjz6570016@qq.com
一、雁江镇概况
雁江镇位于隆安县西北部,右江两岸,东至城厢镇,南与南圩镇、城厢镇相连,西、北与平果市接壤。雁江镇行政区域面积121.57平方千米,辖9个村委会和1个社区居委会,17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85万人。右江从北面平果流入境内,接纳驮玉河、驮任河、良茜溪,境内河道长13千米,流域面积117平方千米。
镇政府驻雁江社区,距隆安县城17千米。南昆铁路、南昆高速铁路、324国道、南百高级、二级公路跨境而过,右江黄金水道上通百色,下达南宁、广州,境内有西秀山、孔明井等旅游资源。
2021年,联隆村、东义村、东礼村被评为南宁市级生态宜居基本整治村屯;雁江镇被评为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雁江镇团委被评为南宁市“五四红旗团委”;红良村汪苏屯被评为自治区卫生村;雁江社区三个街区被列入南宁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二、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大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教育等工作。
3.财政经济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工业、经贸、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财政、统计、交通运输、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配合开展市场监管相关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广播影视、库区移民、物业管理及志愿者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城市综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含消防)、安全生产、禁毒、武装、信访、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安全稳定、平安创建等工作;指导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三、事业机构
1.雁江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含消防)、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等工作、
2.雁江镇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承担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统计相关事务性工作。
3.雁江镇便民服务中心(雁江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雁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就业创业、民政、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扶残助残、志愿者等方面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或督办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访接待、信息采集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4.雁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上级依法下放权限,以授权、委托机关名义开展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纠纷调解、安全稳定、平安创建等事务性工作。
四、领导分工
林志军 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联系镇人大工作。
梁庆炫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和牵头高质量发展线、安全生产线工作。
何 芸 镇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和牵头社会稳定线工作。
马天拓 镇党委副书记
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粤桂协作、绩效考评、党史、党校、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工青妇、政府机关党支部工作;统筹清廉建设工作。
对接联系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督查考评办、县直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少先队、县妇联、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委党校等部门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乡村建设、组织人才专责小组的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林星章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有关工作;协助分管绩效考评工作。
对接联系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巡察组等部门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督查问效专责小组的工作;协助对接联系县督查考评办工作。
陆 晓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负责民兵武装、乡村建设(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对接和联系县人武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生态环境局、县征拆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双拥办)等部门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住保风貌、生态保护专责小组的工作。
分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陆剑利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负责统战、政治协商、民族宗教、民族团结创建、侨联、交通运输(道路及水路)、应急管理(含消防)、安全生产、机关事务、工商联工作。
对接联系县政协、县委统战部、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安委办、应急联动中心、防汛办、消防救援大队)、县机关后勤中心、县归侨联、县工商联、县民宗局、县公路养护中心、海事处、航道养护分中心、供电局、汽车站等部门的工作。
联系: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供电所
范文好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监管、金融、审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发改、行政执法等工作;协助分管社会稳定线工作。
对接联系县政府办(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县调处办)、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法学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发改科技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县数据局(县政管办)、县审计局、县公投公司、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县税务局、金融监管局、广西银保监局隆安监管组、金投隆安服务中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隆安县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高铁站、铁路护路等部门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乡村治理、资金保障专责小组的工作。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平安法治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
联系: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司法所、派出所、驻镇金融部门。
李 棉 镇党委组织委员
负责组织、人才交流、人事编制、老干部、关心下一代、档案、保密、信息、接待、后勤;协助分管工青妇工作。
对接联系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县委编办、县直工委、县委老干部局、县政府办、县档案馆、县保密局、县关工委、县接待办等部门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组织人才专责小组的工作;协助对接联系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少先队、县妇联等部门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
黄松强 镇党委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医疗保障、红十字会、地方志、文联、科协、疫情防控工作。
对接联系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体旅游局(县老体协)、县卫健局(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疾控中心、防艾办、爱卫办、计生协会)、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县志办、县科协、县文联、县社科联、广电网络分公司等部门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宣传文化专责小组的工作。
联系: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中小学校、卫生院
林忠捷 镇政府副镇长
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就业创业、移民搬迁后续扶持、志愿者管理等工作;协助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粤桂协作工作。
对接联系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县震东集中安置区建设服务中心、县残联等部门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就业社保障、易安后扶专责小组的工作;协助对接联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工作。
分管: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
陆福胜 镇政府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统计、市场监督管理、经济贸易和信息化、投资促进、产业发展工作、村(社区)集体经济工作。
对接和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经信局(县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县供销联社、县发改科技局(县糖业发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森林公安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气象局、邮政局等部门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供水保障、产业发展专责小组的工作。
分管: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兽医站、雁江水厂、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服务中心、供销社、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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