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南圩镇人民政府
一、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隆安县南圩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隆安县南圩镇新宁街101号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532701
电话:0771—6532632
邮箱:nxzzf@foxmail.com
二、南圩镇概况
南圩镇位于隆安县西南部,东连城厢镇,南接乔建镇,西邻布泉乡,北靠雁江镇、都结乡。镇政府所在地距县城4.5千米,与南宁市相距80千米,南昆铁路、南百二级公路、右江水道、国道324线(旧线)、隆安至天等二级公路及云贵高铁穿境而过。全镇区域总面积314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成区面积1.92平方千米。共辖18个行政村,2个社区,186个自然屯,388个村(居)民小组,人口6.52万人。耕地面积10.34万亩,林地面积30.69万亩,森林覆盖率63.79%。种植业主要有水稻、玉米、甘蔗、香蕉、木薯、黑皮果蔗、蔬菜、板栗、毛竹等,养殖业主要有肉猪、肉牛、黑山羊、肉鸡、水产等;工业主要有日产5000吨的海螺水泥厂和日榨3500吨南圩糖厂;城镇建设与县城同城规划,建设有特色商业城“那”城,打造高铁经济带;特色旅游资源有更望湖、古信河、岜岑瀑布等自然景观。南圩镇区位优势明显,交通十分便利,南昆铁路、云桂高铁、南百二级公路、隆安至天等二级路穿越而过,高速铁路隆安东站设在“那”城。
三、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大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教育等工作。
3.财政经济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工业、经贸、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财政、统计、交通运输、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配合开展市场监管相关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广播影视、库区移民、物业管理及志愿者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城市综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含消防)、安全生产、禁毒、武装、信访、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安全稳定、平安创建等工作;指导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四、事业机构
1.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含消防)、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等工作。
2.南圩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承担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统计相关事务性工作。
3.南圩镇便民服务中心(南圩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南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就业创业、民政、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扶残助残、志愿者等方面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或督办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访接待、信息采集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4.南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上级依法下放权限,以授权、委托机关名义开展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纠纷调解、安全稳定、平安创建等事务性工作。
五、领导分工
杨智乔: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黎国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韦积田:镇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牵头社会稳定线工作,分管综治信访维稳、矿山征地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南圩派出所、南圩司法所,海螺公司,南华糖厂。
对接:县人大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调处办等单位和部门。
挂点村(社区)及包村工作队员:南圩社区(凌桂妹、陆淑玫)。
黄都进:镇党委副书记
协助镇党委书记开展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务、基层党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清廉隆安各项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粤桂协作、绩效考评、督查、广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日常管理、档案、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工作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对接: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农办、县督查考评办、档案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和部门。
挂点村(社区)及包村工作队员:光明村(兰 成、李振雍)、联伍村(刘昌祖)。
黄民晓: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主持民兵武装全面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项目、应急管理(含防震)与安全生产(含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项目办。
对接:县人武部、应急局(安委办)、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项目办等单位和部门。
挂点村(社区)及包村工作队员:銮正村(李文秘)、联造村(李洁清)。
岑祚信: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分管政法、司法、禁毒工作、交通运输、统计,协助分管社会稳定线、综治信访维稳、铁路护路、国家安全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平安法治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禁毒工作站,南圩派出所、南圩司法所。
对接: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调处办、统计局、交通局、公路养护中心、海事处、航道分局、国家安全等单位和部门。
挂点村(社区)及包村工作队员:四联村(滕丽珍)、多林村(黄军文)。
隆 菲:镇党委组织委员
分管组织党建、人才交流、人事编制、老干部、镇党政办公室、保密、党委信息、政府信息、后勤、节能减排、地方志等工作,协助分管社会工作中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政权和社会治理以及两企三新党建相关工作、共青团、妇联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党政办公室。
对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公务员局)、县直工委、编办、党校,县人社局、机要保密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接待办、县志办等单位和部门。
挂点村(社区)及包村工作队员:百朝社区(覃桂宝)、爱华村(何 灵)。
黎彩梅:镇党委宣传委员
分管宣传、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科技、教育、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红十字会、医疗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协助分管社会工作中关于志愿服务、志愿者管理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便民服务中心、卫生院、学校,南圩市场监管所。
对接: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互联网信息办)、文明办、新闻出版局、教育局、卫健局(防艾办、爱卫办、计生协会)、医保局、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数据局、疾控中心、红十字会等单位和部门。
挂点村(社区)及包村工作队员:大同村(黄艳红)、望朝村(冯志强)。
黄天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纪委。
对接:县纪委监委、县巡视整改办、县委巡察办。
联系村(社区)及包村工作队员:帮宁村(赖永志)、三宝村(班兆韬、凌 晨)。
甘延军: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分管统战、政治协商、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民政、老龄、残联、社保、发改、经信、招商、工业、国防动员等工作,协助分管社会工作中关于社会工作者队伍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残联、市场服务中心。
对接:县政协办、县委统战部(台办、民族宗教局、民语局),县发改科技局、民政局、残联、老龄办、社保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办、经信局、投促中心、工商联、烟草专卖局等单位和部门。
挂点村(社区)及包村工作队员:古信村(巫 晗)、那湾村(林美娟)
何 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分管财税、审计、自然资源、征地拆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财政经济办公室、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对接:县财政局(金融办)、审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征拆中心、税务局、政府采购中心、公投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电局、人保等单位和部门。
挂点村(社区)及包村工作队员:万朗村(梁宜定、蒙江雨)、西安村(李万川、何惠超)。
黄 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农村“三资”、村级集体经济、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气象、水库移民工作,协助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粤桂协作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农业服务中心、兽医站、水厂、供销社、粮食收储公司。
对接: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气象局、水文站、糖业发展局、供销社、财保等单位和部门。
挂点村(社区)及包村工作队员:连安村(廖新泉)、灵利村(何华颖、罗樱青)。
陆 毅: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兼)、南圩派出所所长
协助分管社会稳定线、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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