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隆安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方案设计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隆安华侨管理区
二、审批内容
详见隆安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方案设计。
三、公示地址
(一)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71号)
(二)隆安华侨管理区
(三)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x.gov.cn/
因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反馈至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A506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523731),邮寄地址:广西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71号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A506办公室,邮编:532799。
附件:1.隆安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项目地理位置图;
2.隆安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雨水汇水面积划分及总体布置图;
3.隆安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污水汇水面积划分及总体布置图。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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