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9日在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隆安县财政局局长 黄维凯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与县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县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坚决落实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民生保障,切实保障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5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上级补助收入26.1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50亿元;调入资金410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2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6.5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05%,下降10.42%,主要重点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5.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6%,下降1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5%,下降2.85%;卫生健康支出2.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52%,下降19.67%;城乡社区支出41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3%,下降61.97%;农林水支出9.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93%,增长5.69%。此外,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出847万元,用于耕地保护奖惩基金上解支出,上解支出4071万元,年终结余3.6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3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0亿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全县民生支出25.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45%。全县“三保”支出15.63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完成7.32亿元、保工资支出7.92亿元、保运转支出3946万元。
2.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5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上级补助收入26.1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50亿元;调入资金410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2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亿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6.5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13%,下降10.15%,主要重点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5.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6%,下降1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26%,下降2.55%;卫生健康支出1.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08%,下降19.59%;城乡社区支出28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8%,下降68.78%;农林水支出5.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92%,增长8.22%。此外,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出847万元,用于耕地保护奖惩基金上解支出,上解支出407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09亿元(即各乡镇支出),年终结余3.1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3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0亿元。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县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
县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2850万元,全部统筹安排用于安全生产和维稳应急等项目支出。
(2)县本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20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1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8万元,会议费支出95万元,培训费支出1245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20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7万元,会议费支出92万元,培训费支出1242万元。
(3)县本级对乡镇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县本级对乡镇转移支付支出5.09亿元,增长42.9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整合衔接资金、广东帮扶资金用于乡镇产业投入增加2亿元。
(4)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23年末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亿元,经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2024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7亿元统筹使用。2024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22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4107万元将按规定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4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533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57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63%,较上年执行下降72.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下降;上级补助收入33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6亿元,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847万元,用于耕地保护奖惩基金上解支出。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57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2亿元,较上年执行下降5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少,对应收入安排的支出也相应减少;上解支出847万元;调出资金410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767万元;年终结余1.17亿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5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收入。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5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年终结余13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1%,增长9.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力推进征缴扩面工作,参保缴费人数和缴费水平合理增长。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增长9.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阶段性援企稳岗政策,发放稳岗返还等补助以及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数及待遇标准的合理增长。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721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66亿元。
(五)2024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受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减少、2023年市级决算批复上年结余收入增加等因素影响,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较年初预算发生了变动。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编制了《2024年隆安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3.24亿元,分别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356万元、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8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54亿元、2023年市级决算批复上年结余收入增加362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1509万元。相应增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4亿元,其中增加安排新增一般债券支出3356万元、增加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1.03亿元,分别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4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7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480万元、2023年市级决算批复上年结余收入增加1509万元。相应增加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3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56亿元、减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安排的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07万元。
另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年初预算不变。
(六)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 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我县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暂定为31.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1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67亿元。截至2024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29.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6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3亿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2. 政府一般债券情况
自治区转贷我县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26亿元。按用途划分,新增一般债券324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支出。再融资一般债券1.94亿元,其中1.29亿元用于偿还2024年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本金,6497万元是2024年12月末转贷下达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等应急维稳问题的再融资一般债券,其中4789万元结转至2025年使用。
3. 政府专项债券情况
自治区转贷我县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58亿元,主要用于城市综合停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桂惠贷”贴息、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府投资项目等项目支出。
4. 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全县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6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1.60亿万元,专项债券还本0万元。全县政府债券付息支出893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7197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733万元。
5. 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分年度看,2025年到期本金7.36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1.58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3.78亿元;2028年到期本金0.53亿元;2029年到期本金1.89亿元;2030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14.86亿元。以上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将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发行再融资债券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偿还,还本风险总体可控。
以上报告的2024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七)2024年县人大预算决议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县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按照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培育产业财源,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合理布局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切实保障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助推全县经济向好发展。
1.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工业振兴。依托特色水果等大宗农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安排衔接资金、广东帮扶资金等用于隆安县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一期、二期、三期建设合计1.28亿元,促进农副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二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费优惠政策等措施,加大对关键领域产业链和工业基础领域中小企业的支持,全县累计科技支出3202万元,增添发展创新动能。三是深化财金联动。打通政金企沟通渠道,帮助解决融资等各类难题。落实“桂惠贷”推动普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全县投入“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2240万元,惠及市场主体557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634万元。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力度,加强政银担合作,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抓好重点领域投资,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一是积极申报债券资金项目。全县争取新增专项债券1.58亿元,主要用于城市综合停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桂惠贷”贴息、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府投资项目等项目支出。有效发挥专项债券对稳增长、补短板的积极作用。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县投入基础设施项目资金7.56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教育、医疗卫生、市政道路等相关项目建设,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一是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县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2亿元、粤桂帮扶资金5068万元,重点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项目。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4123万元,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投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872万元,促进耕地质量提升。投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486万元,提高粮油储备保障能力,构建粮食安全应急体系。三是支持乡村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项目等建设。四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扶持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4.加强公共服务保障,全力增进民生福祉。全县民生支出25.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43%。一是保障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向前,财政教育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学生资助补助等教育支出5.87亿元。二是完善特殊群体社会保障,落实残疾人、退役军人、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资金共1.98亿元。三是改善医疗服务,卫生健康支出总额达1.94亿元。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县级代缴财政补助、老年人福利补贴、医疗救助等资金共7614万元。五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2024年起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三保”支出范畴,保障就业扶持资金2262万元。六是保障文旅事业稳健发展,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22万元。七是保障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节能环保支出576万元。
5.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支持市场主体恢复活力。二是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规范县本级财政资金审核流程,对新增支出项目严格把关。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将零基预算编制理念和方法融入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两费”支出同比下降3.14%。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实现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审“全覆盖”,项目自评“全覆盖”,推动财政资源向关键领域供给,推动项目和资金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全县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已面向16家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20%比例。
6.坚守财政安全底线,全力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审核、债券使用、资金监管、信息公开等工作,充分发挥新增政府债券使用效益。严格规范举债和融资行为,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县全年未发生债务违约事件。二是加大“三保”保障力度。坚持从源头把关,加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实行“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增强“三保”库款保障能力,全年安排“三保”资金15.63亿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年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
总的来看,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财政工作,办好财政的事情,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根铸魂、凝心聚力的结果,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收支仍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县级“三保”保障压力大,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5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
(一)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结合全县财源增长的内生动力情况,预计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强产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各项工作任重道远,各方面支出需求呈现刚性强、总量大的特点。全县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风险不容忽视,必须加强财政预期管理,用好财政政策空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资金分配和使用机制,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5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相关会议暨经济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全口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202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始终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做好国家民生政策资金保障。二是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县委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中心工作,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统筹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安排最急需最紧迫最重要的资金,对“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和其他刚性支出足额安排。三是全面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打破部门基数概念,按照集中财力、实事求是、过紧日子的原则编制预算,合理安排支出规模,提高预算细化率和到位率。四是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科学、完整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与预算编制同步。对未按要求提交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定与实际脱节或不合理的项目,不予安排年度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9.4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23亿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3%;上级补助收入21.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6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35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9.4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77亿元;上解支出408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3亿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生支出21.94亿元,安排基层“三保”支出15.51亿元。
2.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9.4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23亿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3%;上级补助收入21.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6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35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9.4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0亿元,上解支出4081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9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3亿元。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县本级预备费安排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县本级对下级乡镇补助支出安排情况
县本级对下级乡镇补助支出安排1.97亿元,主要用于各乡镇“三保”、维稳安全等方面支出。
(3)县本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安排情况
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2023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22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1万元,会议费185万元,培训费966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1873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20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4万元,会议费166万元,培训费93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3.28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亿元,增长1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经济环境持续优化,预计土地市场需求将进一步释放;上级补助收入85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7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3.28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8万元,下降15.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执行数中含有年中执行中上级陆续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而今年的支出仅含当前收到的上级提前下达的专款。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8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06亿元,增长5.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参保缴费人员、缴费基数、财政补助及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基金收入相应增加。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4.30亿元,增长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政策性提高和待遇领取人数增加。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76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42亿元。
(七)全县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计划安排2461万元支持强产业稳实体,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积极争取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超长期国债资金、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等加大产业振兴投入,落实落细提振工业经济系列政策,多方位培育高成长性企业,扶引龙头做大做强,全力推动工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2.计划安排912万元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推动产业与科技融合互促。其中,安排科学技术与开发支出781万元,用于支持技术创新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31万元,更大力度培育和引进科技人才、产业人才和创新团队,增强人才集聚效应,营造优良发展环境,深入推动产业与人才融合共进、协调发展。
3.计划安排4.25亿元投入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中,安排2.87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其中,县本级衔接资金2382万元,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只增不减原则,稳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统筹15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安排4384万元水利发展资金支持水利设施建设;安排3267万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农业产业链提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持续提升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安排1103万元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568万元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补助资金,优化农村生产居住环境提升村容村貌。
4.计划安排1.6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重点支持城镇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桥梁、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5.计划安排14.13亿元保障公共服务供给,稳步提升民生福祉。其中,安排8.35亿元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领域资金,统筹用于养老保险补助、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切实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安排5.65亿元教育发展领域支出,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安排文化传媒领域1315万元,支持文化体育健康发展,推进我县文化自信自强。
6.计划安排3.39亿元支持防风险兜底线,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其中,安排偿债资金1.66亿元,及时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安排工资和社保改革预留经费7713万元,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增基本工资;安排公安、司法、消防、应急等部门安全防范项目经费9633万元,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深化“平安隆安”建设。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的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5年县本级预算草案前,为了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我们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对乡镇的各项补助支出。
三、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之年。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按照自治区、市和县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主动应对困难挑战,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服务广西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战略任务,推进构建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好地防风险、惠民生、稳增长,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财政力量。
(一)加强财源建设,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一是牢固树立产业财源意识,积极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健全产业支持与税收贡献挂钩机制,集中财力支持优势产业发展,精准支持产业行业发展,配合相关部门提速推进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税收贡献率高的大项目、好项目尽快落地,着力建设县域高质量财源。做好重点税源企业、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产业财政收入的征管服务,加强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协调联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及催缴力度,既要保证非税收入该收的收齐收足、及时入库,又要防止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二是全力跑项争资,持续争取上级支持,研究吃透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精心研究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投向领域,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及南宁市政策、资金等要素支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拓宽建设资金来源。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梳理已建成、在建产业项目投入产出情况,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
(二)加强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增进民生福祉保障力度。一是坚持压减一般性支出,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财力用在紧要处。二是落实民生保障任务。围绕就业创业、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将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坚持兜牢“三保”底线,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的预算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全县“三保”预算安排情况,从预算编制源头上把好关,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四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全面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保障县委、县政府重点重大项目建设,更好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产业支持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企业发展要素保障,加大惠企政策兑现力度,落实好企业创新政策、奖补政策等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发展壮大工业优势产业,支持广西隆安和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产业链生产基地项目,为工业发展注入新动能。支持木材、化工、加工业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工业企业项目谋划储备。二是持续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投入力度,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确保今年全县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不低于50%,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支持落实产业发展、就业服务、兜底保障、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政策,筑牢防止返贫防线。支持农业种植、农产品深加工、现代物流、生态旅游融合的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加快打造乡村振兴全产业链。支持农村电网、通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耕地治理,进一步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三是支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落实好农业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资金等财政支持政策,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提升。支持震东新区完善市政、公服、产业设施配套,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及综合停车场、市政道路及排水排污设施等项目建设,支持各乡镇及管理区有序推进街道、给排水、排污等改造提升,加快农产品加工示范园等项目建设。四是支持加速提振复苏消费。支持各部门加强项目谋划储备,落实好消费领域推出系列促消费活动财政政策,提高项目谋划质量,提升项目争取上级支持的力度,支持推动县域特色文体旅商消费。
(四)加强政策落实力度,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一是聚焦项目建设,学好用活政策,积极拓展建设资金新路径。充分用好一揽子增量政策,精准把握有效投资导向,持续拓宽投融资渠道,统筹做好专项债、中央预算内、国债等资金争取,提前谋划城市更新改造需求与增量政策的衔接,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政策、资金等要素支持。积极探索资产盘活新路径、新模式,加快推进国有储备林资源、土地资源、房产资源、民政资源等存量盘活项目。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金融联运工具,撬动金融资源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深化管理改革,健全财政体制机制。紧跟中央、自治区改革工作部署,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增强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固化格局,按照“三保”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确定的支出顺序安排预算。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规范国企管理,提升国企效益,全面清查国有资产资源,加强管理、分类处置,推动国有资产资源资本化进程。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严格把握资金支出方式和时点,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下达进度,推动预算资金和债券资金尽快下达并形成实际支出。依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精准监控、精确预警预算执行情况,确保优先重大项目、基层“三保”、直达资金、专项债券等支出,加快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内基建等大额专项资金、民生资金和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定期梳理项目支出预算,对于支出进度较慢、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避免资金沉淀。
(五)加强防范财政风险,保障财政运行安全。一是兜牢 “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三保”预算执行监测和库款保障机制,确保基层“三保”支出不留硬缺口和库款保障的最优先顺序。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规范政府融资举债管理,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积极盘活各类资产,竭尽所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用好用足党中央稳妥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政策,千方百计推进隐性债务“清零”进度,落实地方政府全口径债务监测,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全面把握债务规模,确保政府债务不出风险。三是多措并举消化暂付款。在足额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后,统筹安排财力消化存量暂付款,直至财政暂付款余额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5%以内。四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聚焦财经领域重点问题,继续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继续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三公”经费督查、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检查等财经纪律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突出问题。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全覆盖、抓重点的财政审核模式。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突出问题,抓严抓实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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