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在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隆安县财政局局长 唐旭雷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与县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先导,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落实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民生保障,切实保障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88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6%,增长28.58%,增幅的主要原因是受一次性旱改水项目因素影响,非税收入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增收;上级补助收入26.8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68亿元;调入资金462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9.88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01%,增加16.62%,主要重点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6.6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84%,增长10.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6%,增长28.44%;卫生健康支出2.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04%,增长15.71%;城乡社区支出1.1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2%,增长35.28%;农林水支出8.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42%,增长9.53%。此外,上解支出4188万元,年终结余2.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21亿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全县民生支出28.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07%。全县“三保”支出16.42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完成7.12亿元、保工资支出8.42亿元、保运转支出8788万元。
2.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88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6%,增长28.58%,;上级补助收入26.8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68亿元;调入资金462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亿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9.88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98%,增加11.74%,主要重点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6.6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84%,增长10.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5%,增长29.29%;卫生健康支出2.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82%,增长22.54%;城乡社区支出9174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17%,增长108.59%;农林水支出5.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92%,下降14.07%。此外,上解支出418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28亿元(即各乡镇支出),年终结余2.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21亿元。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县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
县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164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浸银渣应急污染处置项目支出。
(2)县本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24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5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5万元,会议费支出191万元,培训费支出1364万元。全县“三公”经费支出866万元,较上年下降3.99%。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21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52%。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3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2万元,会议费支出129万元,培训费支出1216万元。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762万元,较上年下降4.51%。
(3)县本级对乡镇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县本级对乡镇转移支付支出5.28亿元,增长52.60%,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整合衔接资金、广东帮扶资金用于乡镇产业投入增加1.64亿元。
(4)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22年末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 亿元,经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2023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4亿元统筹使用。2023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861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4627万元将按规定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3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3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8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2%,下降24.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下降;上级补助收入28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93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83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8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8亿元,下降18.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少,对应收入安排的支出也相应减少;调出资金462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500万元;年终结余1.20亿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收入。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0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年终结余9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79%,增长18.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力推进征缴扩面工作,参保缴费人数和缴费水平合理增长。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19%,增长12.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阶段性援企稳岗政策,发放稳岗返还等补助以及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数及待遇标准的合理增长。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640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94亿元。
(五)2023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受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减少、2022年市级决算批复上年结余收入减少等因素影响,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较年初预算发生了变动。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编制了《2023年隆安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9.60亿元,分别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0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9.7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049万元、调入资金减少3亿元、2022年市级决算批复上年结余收入减少4204万元。相应增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60亿元,其中增加安排新增一般债券支出8560万元、增加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6亿元、增加债务还本支出2.18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1.72亿元,分别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50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677万元、2022年市级决算批复上年结余收入增加510万元。相应增加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72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50亿元、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安排的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2亿元、减少调出资金3亿元。
另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年初预算不变。
(六)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 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我县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暂定为28.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2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05亿元。
2. 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27.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1.8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41亿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 政府一般债券情况
自治区转贷我县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3.06亿元。按用途划分,新增一般债券88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教育、交通等项目支出;再融资一般债券2.18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23年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本金。
4. 政府专项债券情况
自治区转贷我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83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2.83亿元,主要用于城市综合停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供排水、污水处理、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
5. 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全县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8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2.21亿元,专项债券还本6500万元。
6. 政府债券付息情况
全县政府债券付息支出662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5536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088万元。
7. 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分年度看,全县2024年到期本金1.43亿元;2025年到期本金7.36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1.58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3.78亿元;2028年到期本金0.53亿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12.59亿元。以上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将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发行再融资债券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偿还,还本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3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七)2023年县人大预算决议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县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按照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培育产业财源,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合理布局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切实保障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助推全县经济向好发展。
1.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工业振兴。以园区为依托推进工业发展,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巩固提升工业基础支撑地位,做大做强支柱产业,不断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抓好园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工作,不断完善园区管理机制,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水平,全力推动工业振兴。统筹各级各类资金2.28亿元,重点扶持壮大木材加工、新型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打造三大产业集群。以华宏水泥、海螺水泥为依托,提升建材绿色发展水平,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功能强、性能好的绿色新型墙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依托特色水果等大宗农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促进农副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二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费优惠政策等措施,加大对关键领域产业链和工业基础领域中小企业的支持,全县累计科技支出3232万元,增添发展创新动能。三是强化普惠金融作用。全县投入“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3615万元,引导金融机构投放14.97亿元,为711户企业减少融资成本3615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力度,加强政银担合作,降低融资担保费率。
2.抓好重点领域投资,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一是积极申报债券资金项目。全县争取到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83亿元,增长78.87%,主要投向城市综合停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乡村振兴等领域项目,有效发挥专项债券对稳增长、补短板的积极作用。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县投入基础设施项目资金8050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教育、医疗卫生、市政道路等相关项目建设,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一是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县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9亿元,重点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项目。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3650万元,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投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923万元,促进耕地质量提升。投入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79万元,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影响,保障种粮农民基本权益。投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170万元,提高粮油储备保障能力,构建粮食安全应急体系。三是支持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投入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等8524万元,支持水库管养改造、农村供水保障、库区移民基础设施项目等建设。四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投入农村综合改革资金3268万元,建设村庄基础设施项目176个,惠及乡村人口14.15万人次,行政村88个,扶持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4.加强公共服务保障,全力增进民生福祉。全县民生支出28.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达84.07%。一是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投入就业补助资金1974万元,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支持中小企业稳岗扩岗,确保就业大局稳定。二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县累计教育支出6.63亿元,增长10.39%,用于支持义务教育、高中,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其中,投入生均公用经费补助6305万元,惠及多元普惠幼儿园44所、学生5075人;投入4274万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三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县累计卫生健康支出2.55亿元,增长15.71%。其中,安排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250万元;安排公立医院改革资金1125万元,推动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支持打造城镇化建设。安排2407万元补齐环卫设施短板,不断改善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安排757万元支持县城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居民居住品质。五是安排公共安全支出4430万元支持安全生产、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5.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等13个行业纳入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包括扩大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范围,将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政策调整为统一减半征收。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约8663万元,支持市场主体恢复活力。二是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规范县本级财政资金审核流程,对新增支出项目严格把关。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将零基预算编制理念和方法融入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加大资金盘活力度,累计盘活压减存量资金628万元,全部用于民生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实现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审“全覆盖”,项目自评“全覆盖”,对794个项目自评情况开展财政复核,涉及金额3.90亿元,推动财政资源向关键领域供给,推动项目和资金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2023年,隆安县政府采购合同中小微企业成交项目占比90.11%,金额占比92.33%,切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6.坚守财政安全底线,全力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规范举债和融资行为,制定我县到期债务优化调整偿还计划,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抓实化解隐性债务。二是加大“三保”保障力度。坚持从源头把关,加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实行“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增强“三保”库款保障能力,全年安排“三保”资金16.42亿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年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三是持续推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县纳入直达机制管理的资金10.50亿元,完成支出9.92亿元,基本实现了民生补助资金的全覆盖,有效实现了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的“双提升”。四是加强财会监督。开展全县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督促部门整改,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五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311个,送审金额12.32亿元,审定金额11.69亿元,净核减额6300万元,净核减率5.11%。
总的来看,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财政工作,办好财政的事情,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根铸魂、凝心聚力的结果,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收支仍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县级“三保”保障压力大,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我国是三年疫情中唯一保持经济稳步增长的大经济体,经济发展的制度优势持续凸显。一年来,我区经济波动前进、持续修复、回升向好,中央各项重大利好政策落地我区,全区各地各部门加大财源建设,新型财源建设初显成效,财政收入呈现出回升向好的发展势头。结合全县财源增长的内生动力情况,预计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强产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各项工作任重道远,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政策力度更大,各方面支出需求呈现刚性强、总量大的特点。全县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风险不容忽视,必须加强财政预期管理,用好财政政策空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资金分配和使用机制,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会议暨经济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始终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做好国家民生政策资金保障。二是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县委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中心工作,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统筹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安排最急需最紧迫最重要的资金,对“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和其他刚性支出足额安排。三是全面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打破部门基数概念,按照集中财力、实事求是、过紧日子的原则编制预算,合理安排支出规模,提高预算细化率和到位率。四是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科学、完整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与预算编制同步。对未按要求提交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定与实际脱节或不合理的项目,不予安排年度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9.64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84亿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3%;上级补助收入20.6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1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2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9.64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8.43亿元;上解支出407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生支出22.37亿元,安排基层“三保”支出15.3亿元。
2.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9.64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84亿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3%;上级补助收入20.6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1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2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亿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9.64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8亿元,上解支出4071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9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县本级预备费安排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2850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县本级对下级乡镇补助支出安排情况
(3)县本级对下级乡镇补助支出安排1.95亿元,主要用于各乡镇“三保”、维稳安全等方面支出。
(4)县本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安排情况。
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202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0%。其中,公务接待费24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8万元,会议费188万元,培训费963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187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1.53%。其中,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8万元,会议费171万元,培训费94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3.80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2亿元,下降63.1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出让指标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9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0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3.80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0万元,下降26.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预算同比下降,对应安排支出减少。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5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69亿元,增长6.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参保缴费人员、缴费基数、财政补助及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基金收入相应增加。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3.99亿元,增长6.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政策性提高和待遇领取人数增加。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70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64亿元。
(七)全县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计划筹集2237万元支持强产业稳实体,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计划筹集178万元工业发展资金,大力推进产业振兴,落实落细提振工业经济系列政策,多方位培育高成长性企业,扶引龙头做大做强,全力推动工业迈向高质量发展;计划安排2059万元“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加大我县重点领域融资保障力度,精准服务重点产业市场主体,财金联动拓宽融资渠道,带动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补短板强弱项。
2.计划安排1224万元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推动产业与科技融合互促。其中,计划安排科学技术与开发支出1073万元,用于支持技术创新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计划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 151万元,更大力度培育和引进科技人才、产业人才和创新团队,增强人才集聚效应,营造优良发展环境,深入推动产业与人才融合共进、协调发展。
3.计划安排3.48亿元投入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中,计划安排2.52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其中安排县本级专项资金3012万元,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只增不减原则,稳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提质增效;计划统筹78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计划安排4353万元水利发展资金,支持水利设施建设;计划安排208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农业产业链提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持续提升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计划安排455万元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894万元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补助资金,优化农村生产居住环境提升村容村貌。
4.计划安排45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重点支持城镇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桥梁、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背街小巷”建设,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促进城镇区域协调发展。
5.计划安排14.71亿元保障公共服务供给,稳步提升民生福祉。其中,计划安排7.96亿元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领域资金,统筹用于养老保险补助、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切实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安排6.59亿元教育发展领域支出,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计划安排文化传媒领域1619万元,支持文化体育健康发展,推进我县文化自信自强。
6.计划安排3.36亿元支持防风险兜底线,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其中,计划安排偿债资金1.36亿元,及时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计划安排工资和社保改革预留经费8964万元,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绩效奖励;计划安排公安、司法、消防、应急等部门安全防范项目经费1.03亿元,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深化“平安隆安”建设。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的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4年县本级预算草案前,为了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我们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对乡镇的各项补助支出。
三、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4年,全县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部署,按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一)着力培植财源,强化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一是建立健全产业支持与税收贡献挂钩机制,集中财力支持优势产业发展,配合相关部门提速推进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税收贡献率高的大项目、好项目尽快落地,尤其是加大对税收增长快、占比高的行业的扶持力度,力争尽早投产,发挥产出效益。二是统筹抓好收入征管工作,既要精准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配合税务部门筹足退税资金,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又要统筹好“减”与“收”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是继续加大非税收入收缴力度,既要保证非税收入该收的收齐收足、及时入库,又要防止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避免虚收空转,努力实现收支平衡。
(二)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着力保障重大民生支出。一是坚持压减一般性支出,202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预算编制实现零基预算全覆盖,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严控一般性支出,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二是坚持保障民生支出,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资金全力保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社会事业发展。三是坚持兜牢“三保”底线,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的预算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全县“三保”预算安排情况,从预算编制源头上把好关,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
(三)在产业支持上加大力度,力促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加大农业投入。优化资金保障,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持续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投入力度,保证一般公共预算“213农林水”科目安排额度稳步增加。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衔接资金投入力度只增不减。优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聚焦农业产值增长,集中支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我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确保今年全县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不低于45%。二是全力支持发展工业。集中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新一轮工业振兴行动,聚焦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支持政策,带动更多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建设。三是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紧抓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适度增加的契机,支持各部门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提高项目谋划质量,提升项目争取上级支持的力度。四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将农业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资金用出应有成效。支持推进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四)在落实政策上适度加力,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把握资金支出方式和时点,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下达进度,严格按时限要求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推动预算资金和债券资金尽快下达并形成实际支出,更快更多形成实物工作量,拉动有效投资,更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二是借助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精准监控、精确预警预算执行情况,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基层“三保”、直达资金、专项债券等支出,特别是加快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内基建、“桂惠贷”贴息资金等大额专项资金、民生资金和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带动整体支出进度提速。三是推动预算执行持续发力,定期梳理项目支出预算,对于支出进度较慢、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及时调整用于其他急需支出的项目,避免资金沉淀。对于短收的预算项目及时调减项目支出预算,确保收支平衡。四是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加强与发改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把好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关,推动抓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后项目即可启动,避免债券资金挪用、闲置。
(五)在防范财政风险上持续发力,稳妥有序化解系统风险。一是做好国库资金管控,确保基层“三保”支出不留硬缺口和库款保障的最优先顺序。同时,按照自治区出台的“三保”支出保障清单,加强县级“三保”预算审核,从源头上确保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二是穷尽一切手段保障偿债资金来源。坚持过紧日子,竭尽所能,做实偿债资金,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合理确定每笔隐性债务的化解期限和渠道,用足用好中央政策,稳妥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杜绝化债不实、虚假化债和新增隐性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多措并举消化暂付款。在足额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后,统筹安排财力消化存量暂付款,直至财政暂付款余额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5%以内。加大力度盘活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等存量资金,用于消化财政暂付款。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力度。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要求,敢于找问题,理直气壮抓监督,推动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财会监督主体之间的协同配合,严肃财经纪律,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突出问题,抓严抓实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目标埋头苦干、奋发有为狠抓落实,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中贡献财政力量。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桂公网安备450123020000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