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隆安县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

2022-08-29 15:58         来源:隆安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在隆安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唐旭雷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审议隆安县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请予审议。

受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因素影响,2022年隆安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预算较年初发生了变动,现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规定,需对2022年隆安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调整。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1-6月,上级转贷隆安县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9013万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3213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5800万元。

(一)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47号)的规定,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隆安县新增一般债券额度3213万元,安排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1633万元;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库区应急修复工程项目341万元;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300万元;那桐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270万元;乡镇饮用水监测项目230万元;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230万元;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项目159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2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18万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32号)的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隆安县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5800万元,安排用于隆安县城市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10800万元;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基地第5)5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隆安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278409万元调整为335358万元,增加56949万元。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67961万元。

2.调入资金减少14225万元,主要是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2212号)的要求,2022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支出不低于30%,加大从政府性基金安排农业农村相关支出力度,相应减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3.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213万元,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213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隆安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278409万元调整为335358万元,增加56949万元。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年初28449万元调整为28697万元,增加248万元,主要是为支持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相应增加税收方面经费。

2.教育支出由年初54839万元调整为58736万元,增加3897万元,主要是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建设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落实教育惠民工程,安排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政府债券支出,推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

3.科学技术支出由年初493万元调整为3323万元,增加2830万元,主要是隆安县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文件精神,加大财政性科学技术经费投入力度,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加大企业投入,支持企业研发,助力工业振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年初52310万元调整为55296万元,增加2986万元,主要是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任务,继续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加大困难群众补助力度。

5.卫生健康支出由年初17939万元调整为20024万元,增加2085万元,主要是增加安排疫情防控支出,乡镇卫生院建设政府债券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由年初1061万元调整为3624万元,增加2563万元,主要是为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保障街道防洪和排涝功能,安排市政排水排污、人饮工程等项目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8418万元调整为14784万元,增加6366万元,主要是市政设施维护等公共设施支出增加。

8.林水支出由年初65813万元调整为82373万元,增加16992万元,主要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相应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和水利建设政府债券等支出。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由年初422万元调整为2418万元,增加1996万元,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精神和自治区、南宁市关于项目为王稳中求进攻坚年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园区企业的扶持力度,持续做好企业培育,壮大园区产业发展。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年初378万元调整为1561万元,增加1183万元,主要是为促进贸易发展,安排民贸民品贴息资金鼓励民贸民品企业发展生产。

11.住房保障支出由年初9927万元调整为26744万元,增加16817万元,主要是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

12.预备费支出年初预算1585万元全部调减列支卫生健康支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13.债务付息支出由年初5491万元调整为5748万元,增加257万元,主要是今年转贷的部分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需要在当年付息。

14.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由年初1万元调整为13万元,增加12万元,主要是今年转贷的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需缴纳发行费用。

15.上解支出由年初1387万元调整为1689万元,增加302万元,主要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增加上解资金。

调整后,隆安县一般公共预算线上支出32371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隆安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54317万元调整为73346万元,增加19029万元。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由年初266万元调整为700万元,增加434万元,主要是增加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795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5800万元,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8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隆安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年初54317万元调整为73346万元,增加19029万元。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年初48万元调整为64万元,增加16万元,主要是增加安排电影宣传文化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年初1300万元调整为1357万元,增加57万元,主要是增加安排小型水库移民扶助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11867万元调整为33483万元,增加14786万元,主要是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2212号)的要求,2022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支出不低于30%,增加从政府性基金安排农业农村相关支出。

4.农林水支出由年初76万元调整为270万元,增加194万元,主要是增加大中型水库库区资金。

5.其他支出由年初760万元调整为18527万元,增加17767万元,主要是增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以及公益彩票金支持民生项目支出。

6.债务付息支出由年初585万元调整为989万元,增加404万元,主要是增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增加30万元,主要是安排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发行费用支出。

8.调出资金由年初32581万元调整为18626万元,减少14225万元,主要是落实2022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支出不低于30%的要求,加大从政府性基金安排农业农村相关支出力度,相应减少调出资金。

调整后,隆安县政府性基金线上支出5472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隆安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由年初6万元调整为9万元,增加3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隆安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由年初6万元调整为9万元,主要是增加安排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补助资金。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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