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1日在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黄维凯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隆安县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县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与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有效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总体运行平稳。
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98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6.1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9亿元、上年结余2.5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亿元、调入资金4107万元。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26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118万元、调出资金847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出到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耕地保护奖惩基金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4.6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70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3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72亿元,其中: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4789万元、结转下年的专款3.24亿元。
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40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19万元、上年结余1.35亿元、调入资金84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0亿元。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3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2亿元、调出资金41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上级支出84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76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1亿元。
2024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上年结余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万元。
2024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8亿元,支出4.11亿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7723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3.93亿元,2024年年末滚存结余4.71亿元。
二、2024年县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县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08%,同比下降12.4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3%;非税收入完成2.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34%。
税收收入完成2.09亿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收入67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4%;企业所得税收入2152万元,完成预算的97.77%;个人所得税收入818万元,完成预算的123.19%,超出预算较多的原因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较预期增加;资源税收入8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6.26%;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7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4%;房产税收入1786万元,完成预算的110.86%;印花税收入9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4%;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9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1%;土地增值税收入426万元,完成预算的85.54%,完成预算偏低的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市场复苏不及预期;车船税收入8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0%;耕地占用税收入19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9%;契税收入1439万元,完成预算的99.31%;环境保护税收入2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他税收收入5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2.02亿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专项收入16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9.5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3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3%;罚没收入8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11.6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694万元,完成预算的95.63%;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他收入8万元。
2.县本级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31.8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26.10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28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2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9亿元。
(2)债务转贷收入1.69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4亿元,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497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2.50亿元,为2023年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的专款。
(4)调入资金4107万元,全部为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亿元。
3.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县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1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4%;国防支出2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公共安全支出80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47%;教育支出5.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60%;科学技术支出31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0%;卫生健康支出1.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27%;节能环保支出5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0.00% ,完成调整预算偏低的原因主要是右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补等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较晚,相关项目未能实施完成并达到支付条件,相关支出执行率较低;城乡社区支出28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1%;农林水支出5.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92%;交通运输支出13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9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6.83%,完成调整预算偏低的原因主要是新型工业化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较晚,相关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完成并达到支付条件,相关支出执行率较低;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金融支出21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6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72%;住房保障支出93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6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76%;其他支出1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43%,完成调整预算偏低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底上级流转下达2024年自治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7442万元暂列其他支出预算科目;债务付息支出71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与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决算合计数相差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等社保类资金,由县财政按照相关规定和资金审核拨付流程拨付至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不列入部门预算支出统计范畴。
4.县本级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5.6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4118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68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3437万元。
(2)调出资金847万元。
(3)对下级的补助支出4.65亿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35万元。
5.县本级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2024年,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70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72亿元,其中: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4789万元、结转下年的专款3.24亿元。
6.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3.12%,其中:公务接待费102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21.54%;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0万元,比上年减少72万元,下降11.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1万元。
(2)县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县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2850万元,全年动用预备费2850万元,全部统筹安排用于安全生产和维稳应急等项目支出。
(3)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3年末,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17亿元,经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2024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7亿元统筹使用。2024年末,将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228万元以及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10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5335万元,将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缺口。
(二)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县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3亿元,完成预算的116.1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9%;污水处理费收入5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61%;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227万元,完成预算的71.84%。
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31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0亿元;调入资金84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5亿元。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县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0.79%,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2.21%;农林水支出12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4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5%;其他支出95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90%;债务付息支出17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上级支出847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410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767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1亿元。
(三)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万元。
2.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万元。
(四)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3亿元,完成预算的98.6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6%,超出预算较多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缴费人员提高缴费档次,收入较预期增加。
2.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4%,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享受养老待遇人数超过预期,支出相应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5亿元,完成预算的99.16%。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7723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3.94亿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71亿元。社保基金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4年上级核定隆安县政府债务限额30.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67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29.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6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30亿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2.政府债券情况
(1)政府一般债券情况
2024年,自治区转贷我县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69亿元。按用途划分,新增一般债券324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支出。再融资一般债券7200万元,用于偿还2024年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本金。其他一般债务收入6497万元是2024年12月末转贷下达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等应急维稳问题的再融资一般债券,其中4789万元结转至2025年使用。
(2)政府专项债券情况
自治区转贷我县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90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42亿元,主要用于城市综合停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桂惠贷”贴息、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府投资项目等项目支出。再融资专项债券4767万元。
3.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1)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全县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8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的还本支出4767万元。
(2)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全县政府债务付息支出89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7196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732万元。
以上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均已如期足额偿还,全县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六)2024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受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等因素影响,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较年初预算发生了变动。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11日编制了《隆安县2024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并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增加3.2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8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5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增加362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35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1509万元。相应增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24亿元,主要用于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民生和项目建设。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增加1.0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7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4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增加150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48亿元。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03亿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方案: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305万元,支出增加1094万元,主要是增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142万元,减少丧葬抚恤补助支出48万元,结余增加211万元。
(七)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对3220个项目开展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资金总计29.25亿元。全县65个一级预算单位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资金总量达28.46亿元。
2.深入推进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各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日常监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除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外,还自主选取至少1个与本部门职能紧密相关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全县共选取15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监控,深入剖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针对性提出解决意见。
3.持续强化预算绩效评价。2024年,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均开展预算绩效单位自评。全县共选取10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资金总量为3616万元,“优秀”等级项目6个,“良好”等级项目4个。选取5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资金总量为3.84亿元,“优秀”等级部门1个,“良好”等级部门3个,“中等”等级部门1个。推行“一个评价结果、一份反馈意见、一份整改方案”的管理模式,落实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制度,切实提升管理水平。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随同年度部门预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八)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县审计局开展2024年度隆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共发现问题6个,其中延伸审计发现部分预算单位存在问题4个。主要问题包括: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精准规范、部分资金预算执行率低,未能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等。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个,其余4个问题正抓紧推进整改。
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县本级决算草案。针对《2024年度隆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隆审报〔2025〕2号)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我们已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并严格按照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强化财源培育,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大力推进财源建设。2024年,成功培育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家;推动和泰绿色新材料产业链生产基地项目顺利落地;加快融合生物能源、比亚迪汽车综合测试场等15个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实现格美年产1.8亿平方米新型包装材料、华隆乳业等项目建成投产;统筹推进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三期)、丁丁供应链等20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绿色建材、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成功引进华润、中铁电气等与隆安产业发展高度契合的世界500强企业落户。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将争取上级资金作为“稳增长、惠民生、强基础”的重要抓手,全年共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6.10亿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58亿元,有效缓解县级财政支出压力。
(二)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始终坚持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摆在突出位置。2024年全县“三保”预算安排16.13亿元,支出15.63亿元,执行进度96.90%。“三保”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1.64%,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7.32亿元,保工资支出7.92亿元,保运转支出3946万元,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有效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切身利益。加强“三保”支出预算执行日常监测,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三)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民生优先导向,2024年全县民生支出25.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45%。一是推动教育优质发展。教育支出5.91亿元,及时足额保障教师工资发放,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计划、生均公用经费和学生资助政策,有效缓解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压力,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育环境。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亿元,重点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以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补助项目,确保各类群体补贴按时足额发放。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6元提高至166元,同时,对65周岁以上的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加发5元老年基础养老金。三是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卫生健康支出2.05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困难群体参保资助,切实改善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4年安排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2亿元,实施项目256个,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组织全县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完成订单33笔,采购总额 27万元。争取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303万元,实施项目93个,持续推进村屯公共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全流程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各环节,逐步实现预算管理各环节的有机衔接与高效运转。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公”经费、会计信息质量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三是优化政府采购监管,推进电子化采购平台和电子卖场建设,切实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四是秉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加强财政投资评审。2024年全年累计评审项目183个,涵盖交通、水利、建筑、市政等多个领域,送审金额10.65亿元,审定金额9.98亿元,净核减额6688万元,净核减率6.28%,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五是严格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要求,聚焦“精准发放、规范管理、便民高效”目标,2024年累计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3.76亿元,惠及群众62.22万人次,涵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补贴、县域内稳岗补贴等项目,实现补贴资金“直达快享”,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五)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守住财政安全底线。一是坚决守住“三保”底线,全年“三保”支出执行进度96.90%,保障水平总体平稳。二是加强财政运行监测,严格预算执行与财政库款管理,2024年未新增财政暂付款。三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券本息2.17亿元,用足用好再融资债券政策,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四是筑牢金融风险防线,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传教育,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四、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多重风险挑战,全县上下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等各项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受宏观经济下行和土地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动力不足,财源建设仍需加强;“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持续加大,财政“紧平衡”特征持续凸显;同时,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仍有提升空间,预算管理水平和绩效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我们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将在后续工作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五、进一步提高财政预决算管理水平的措施
针对当前财政预决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和预算管理,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保障,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持续提升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强化地方财源培育。一是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重点推动第一产业延伸产业链条、第二产业做强能级、第三产业提质增效,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高附加值、高贡献度的税源产业和行业,筑牢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根基。二是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强化财政资金的超前布局和统筹力度,重点支持氧化铝等重大项目按计划扎实推进,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财源建设注入新动力,着力实现税收有效转化。三是依托平陆运河、隆安港宝塔作业区等区位交通优势,大力发展铝循环经济、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等新兴产业集群,加速培育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增强发展后劲。
(二)切实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一是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对困难群众、失业人员、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二是全面提升县域公共服务质量。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着重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诊疗服务水平。增加优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推进村屯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增收与乡村振兴。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依托农民工创业园、农业产业基地等载体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大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和乡村旅游等产业,有效带动就业和农民增收。
(三)坚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始终坚持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摆在财政工作的优先位置,确保“三保”支出预算足额编制、严格执行。二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偿还到期法定债务本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三是加强库款管理和财政收支运行监测。密切关注财政资金流动性和收支平衡,确保财政稳健运行。四是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和监督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财会监督与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四)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围绕“管好钱、用好钱、可持续”目标,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以风险防控为底线,精准施策、优化服务,持续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强化监督和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财会监督体系,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实现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绩效的全流程跟踪监控,提升管理规范性和运行效率。
附表:2024年隆安县本级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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