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在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黄维凯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隆安县委员会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隆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隆安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不含金融类企业)
截至2024年底,我县正常经营的国有企业共8户,年末在岗职工人数201人。资产总额7.55亿元,较上年增长12.69%,负债总额5.76亿元,较上年增长19.5%,所有者权益总额1.80亿元,较上年减少3.74%。资产负债率为76.20%,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95.96%。营业收入总额0.44亿元,营业利润总额-0.12亿元。全年已交税费总额813.31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我县没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县行政事业独立核算机构数181个,年末在职实有人数8965人。我县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46.32亿元,较上年增长1.76%;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7.24亿元,占58.8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9.08亿元,占41.19%。负债总额6.38亿元,较上年增长4.08%。净资产39.94亿元,较上年增长1.40%。
按资产构成分类:流动资产5.36亿元,占比11.57%;固定资产19.38亿元,占比41.84%;无形资产1.53亿元,占比3.30%;在建工程3.90亿元,占比8.42%;公共基础设施12.46亿元,占比26.90%;保障性住房3.14亿元,占比6.78%;其他资产0.55亿元,占比1.19%。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和水资源四大部分。截至2024年末,我县国有土地总面积1.92万公顷,占土地调查总面积8.32%;发现各类矿产17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11种;森林土地面积8250.8公顷,国有林场1个;水资源总量为8.4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6.3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10亿立方米。
2024年,完成土地供应20宗164.822681公顷,供应价款12478.740027万元。其中,招拍挂出让土地12宗37.842545公顷,出让价款9508万元;划拨土地6宗126.968072公顷,划拨价款2959.919027万元;协议出让2宗0.012064公顷,价款10.821万元。涉及工业用地37.048828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293299公顷、商服用地0.51248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3.23920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06539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统筹优化国有资本整体布局,推进国有企业改革。2024年继续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盘活存量资产相结合,引入市场机制分类分期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产资源,推进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健全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国企面向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印发了《广西隆安隆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严格按照程序推进组建工作,广西隆安隆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组建,进一步做大主业、做大企业、做大投入,盘活资产存量,用活资产增量,增加资产优势,壮大公司资产规模,增强融资能力,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2.加强国企党建,持续抓好清廉国企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到实处,坚持党风党纪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常抓不懈,以党建工作引领公司业务正常开展。2024年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18次,专题研究从严治党工作会议2次、党建工作部署会2次;隆安华侨管理区富侨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年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支部大会6次,党课6次,视频学习会2次,不断深化思想引领,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隆安清廉国企专责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隆安县清廉国企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清廉国企建设提供清晰的路线图。
3.强化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监管。以降成本、促效益为前提,坚持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价值充分利用,交易过程规范有序,各方权益获得有力保障。2024年立项和核准资产评估6宗,处置礼智林场等单位的林地林木资源,共涉及资产价值176.61万元,正在走公开交易程序。广西九洲得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上缴租赁收入17.58万元,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公开招租的商铺、地块和标准厂房等经营性资产实现租金收入471.56万元。
4.服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改善民生。2024年公投公司推进的重点项目共15个,其中: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一期)、(二期)项目分别于2024年4月、3月竣工验收交付,(三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5万㎡、总投资约1.7亿元,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隆安县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震东集中安置区配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后备应急医院)进入装修收尾阶段、震东集中安置区配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后备应急医院)配套道路土石方平整、隆安县陇叠至岜旺农村道路、隆安县光储超充示范站、布泉派出所新建项目(一期)主体等项目于2024年12月底完工;隆安县城市综合停车场城厢停车场3栋主体已完工,目前开展智能停车设备安装与调试,金福火龙果产业基地生产条件标准化升级改造工程续建补光催花项目、喷滴灌示范项目、机耕路道路改建项目,2024年12月底完成全部施工;隆安县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共四个乡镇(古谭、屏山、乔建、布泉)7个标段,立项实施203.15公顷,全部完成验收入库。这些民生工程为打造宜居蝶城提供有力支撑。
5.强化监督检查,健全防控体系。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抓监督,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加强专项检查治理。2024年7月,为落实好清廉国企建设工作和为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县财政局派检查组和第三方评估公司对隆安县隆益食品有限公司进行2023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防控体系。继续组织我县8家国有企业开展盘活存量资产梳理排查工作,掌握国资国企系统经营性资产、低效闲置资产的底数,严厉查处侵占国有资产行为,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针对当前资产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为规范和加强隆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出台了《隆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调整优化审批权限,扩大资产管理自主权,加强房产、土地、车辆等重大资产管理。逐步化解因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
2.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坚持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依据年度资产配置计划,按照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存量控制总量,坚持无计划、无预算不配置。要求各单位要做好新增资产登记入账、报废资产处置核销、存量资产清查盘点等工作。规范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和处置报批程序,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损失追责机制,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全力提升我县固定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2024年,我县已完成对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司法局等69个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核查和审批等各项工作,同意报废和无偿划转办公设备、车辆、房屋构筑物等国有资产账面原值总额9452.81万元,督促单位及时上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5.32万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强化资产年报和月报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动态掌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变动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了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推行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将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4.统筹资源盘活存量资产。积极贯彻落实“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要求,制定《隆安县2024年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资产盘活工作。初步摸清各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土地房产及设备等资产情况。积极推动各单位低效闲置资产跨部门之间的无偿划转,用于支持全县教育卫生与乡村振兴等事业发展。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加强国有林木资源管理。加强国有林场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国有林场的非法行为。对本土珍稀树种进行科学研究,为本土珍稀树种植推广打下基础;对林木种苗及花卉的培育,研究和推广林业生产技术,为我县林业生产植树造林提供技术与种苗。截止2024年底,完成新造林面积665亩;完成幼林抚育、施肥12292.6亩。其中:桉树11777.9亩,油茶514.7亩;落实好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各项工作,森林覆盖率超过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值。2024年礼智林场不动产确权登记任务数26443亩,已完成确权登记办证27703亩,完成2024年任务104.76%。
2.坚持深化水利领域改革,建立健全水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强化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2024年完成115个河湖库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确认为“四乱”问题共8个,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完善水行政执法运行。将水行政执法方面的职能划归水利部门,探索推行“N+1+1”执法模式,完善水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有机衔接,更好地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
3.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有力支撑水资源管理。一是配合做好“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运维管理工作,完成每季度核定取水户用水量和取水计量设施检查工作,加强对取水在线监控设备的检查,年内发现广西南宁丰登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取水户的取水在线监控设备异常,要求取水户及时报修并完成运维工作,保证取水计量的正常运行。二是充分应用“广西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办理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水资源费征收四大业务工作,依法开展取水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年内共办理取水许可证26件,依法向31家取水户征收水资源费210.07万元,做到全部上缴县财政专户。
4.推进年度国土调查变更工作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完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变更调查控制面积为23.19万公顷(包括西乡塘飞地),与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相比,有1107.08公顷其他地类变为耕地,有1140.31公顷耕地变为其他地类,净减少33.23公顷。变更成果已经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资产清查、执法监察等方面,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完善我县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深入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2024年,隆安县完成土地收储7.9385公顷。其中,隆安华侨管理区城镇开发土地储备项目用地2023-08地块5.8186公顷,隆安县城厢镇城镇开发土地储备项目用地2024-04地块1.8282公顷,隆安县那桐镇城镇开发土地储备项目用地2023-03地块0.2917公顷。
5.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根据全国、自治区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部署,立足隆安县资源环境禀赋、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做好隆安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开始编制《隆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过5年的不断优化和完善,2024年12月《隆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继续推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用好用足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一是今年以来已完成广南支干线南百支线5#阀室分输改造项目、S215平果经驮湾至隆安公路项目(隆安段)、隆安县那桐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年处置300万吨铝土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农产品分拣仓库项目、年产30万吨饲料生产线项目、那桐镇那桐村定农屯文化活动中心项目用的批复,总用地面积129.2088公顷。二是完成151户农村村民宅基地农转用手续,总用地面积1.8023公顷。
6.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隆安县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49处(危岩崩塌33处、不稳定斜坡4处、河岸崩塌2处、滑坡5处、危岩脱落5处),主要分布在7个乡镇36个村(城厢镇8处、南圩镇9处、雁江镇5处、乔建镇1处、都结乡17处、屏山乡7处、布泉乡2处);2024年实施完成雁江镇东礼村驮好屯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督促2023年实施的南圩镇西安村那内屯崩塌治理工程项目初验收;推进2022年实施的城厢镇东安村龙叠屯危岩治理工程项目加快施工进度,推进城厢镇良一村六查屯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终验收工作及资料归档。
三、存在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不断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后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还有待进一步整合利用。二是国资布局有待进一步调整。县属国企主业仍较分散,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入少,发展数字经济、节能环保、健康、旅游等领域缺乏主体支撑,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收入结构单一,净利润较低。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规范管理有待加强,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主体管理职责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单位机构改革后,资产未及时并入新单位,游离于监管之外。二是资产家底不够清晰,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等项目资产账实不符时有发生;部分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部分单位土地、房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三是管理效能有待提升,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衔接不够紧密,资产闲置和浪费并存。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节水工程体系有待加强。我县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城镇节水,全县节水水平有较大提高,但全社会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尚未真正构建。农业节水方面,节水灌溉面积主要集中在三个中型灌区,部分山区还没得到充分发展;工业节水方面,现状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仍有待提高。生活节水方面,水资源浪费现象仍然存在,全社会节水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缺乏专技人员和经费。林木资源方面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科研设备和科研经费。三是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主要涉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和林业等多个部门,职能分散,导致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中出现职责不明晰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落实国资国企改革相关要求,推进县级国企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围绕做大资产规模、提升市场活力等目标,统筹县级全部国企,形成功能更明确、核心主业更突出、分布更合理、运转更高效的国企布局结构。二是增强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以投资和债务为重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风险源头防控。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狠抓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四是全面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持续推进依法治企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和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促进提质增效。一是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严禁无预算和超标准配置资产,按照《隆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手续。持续做好资产管理领域监督工作,要求单位每年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特别对土地、房屋和车辆等资产重点管理,完善账务,严格文物文化资产登记和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二是优化资产配置,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利用不足、闲置浪费、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各单位应将低效闲置国有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切实盘活资产存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是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全面梳理、汇聚治理本单位的数据资源,对符合资产条件能够确认为数据资产的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
(三)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三条红线”,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取水计量、水质监测,严控区域取用水总量。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对全县重点监控用水户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广西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开展在线监控设备取用水数据核查,及时排查预警超许可取水等问题,不断完善取水许可区域用水台账。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水资源费改税后的征收工作,特别是做好取水量的核对问题,保障取水户的利益,保证水资源税的征收。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做好森林灾害防控,做好林地、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巩固现有森林面积,逐步提高我县森林资源质量。继续加强宣传,增强社会公众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完善全县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调整和编制,编制统一协调、系统完整的空间规划。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台账,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实时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化。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要确认计量标准,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内容,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和核算监测制度体系。
(四)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统筹协调。正确处理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和管理,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大对自然资源保护的投入,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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