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0日在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提名人选 黄维凯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隆安县委员会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隆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隆安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请予审议。
一、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
截至2023年底,我县正常经营的国有企业共8户,年末在岗职工人数198人。资产总额6.7亿元,较上年减少29.8%,负债总额4.82亿元,较上年减少39.37%,所有者权益总额1.87亿元,较上年增长17.61%。资产负债率为72.0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16.76%。营业收入总额0.45亿元,营业利润总额-612.27万元。全年已交税费总额930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我县没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底,我县行政事业独立核算机构数226个,年末在职实有人数7846人。我县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45.52亿元,较上年增长19.6%;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6.1亿元,占57.3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9.42亿元,占42.66%。负债总额6.13亿元,较上年增长5.14%。净资产39.39亿元,较上年增长22.22%。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和水资源四大部分。截至2023年末,我县国有土地总面积1.92万公顷,占土地调查总面积8.32%;发现各类矿产17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1 种;森林土地面积8275.4公顷,国有林场1个;水资源总量为11.9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7.2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4.70亿立方米。
2023年,完成土地供应102宗429.72公顷,供应价款45003.89万元。其中,招拍挂出让土地33宗145.12公顷,出让价款33541.49万元;划拨土地64宗284.56公顷,划拨价款11404.32万元;协议出让5宗,面积0.04公顷,价款58.08万元。涉及工业用地81.45公顷、城镇住宅用地9.57公顷、商服用地42.6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25.3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0.73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加快推进我县国有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今年来,组织开展存量资产排查统计工作,积极推进整合资产资源要素。拟定广西隆安隆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送审稿),推进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由“融资平台”向“投资运营”转型。健全了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出台了《隆安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规则(送审稿)》,初步规范了隆安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2.加强国企党建,持续抓好清廉国企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县公投公司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参加全市国有企业领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隆安分会场活动,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落实清廉建设工作经费8万元用于隆安海螺水泥公司和隆安公投公司清廉国企示范点建设。根据深化清廉隆安部署要求,加强对监管企业重要资产、重大项目投资、三重一大决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与人大、审计、纪检、巡查等外部监督力量的有效衔,做实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重点领域监督,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3.强化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监管。以降成本、促效益为前提,坚持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价值充分利用,交易过程规范有序,各方权益获得有力保障。2023年立项和核准资产评估6宗,处置礼智林场等单位的林地林木资源,共涉及资产价值666.38万元,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对外公开招租的商铺、地块和标准厂房等经营性资产实现租金收入639.45万元。
4.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全县大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一园一城一基地”工作部署,2023年,县文塔路、蝶城路改造工程,已于5月10日竣工验收,项目的交付使用极大便利广大群众出行;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基地第6期标准厂房和生产生活配套用房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县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一期、二期、三期、四期)项目有序施工,我们稳步推进产业平台建设,助力乡村振兴;隆安县城厢镇宝塔村产业路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备应急医院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98%,人武部独立营院项目竣工验收,城市综合停车场和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如期推进,这些民生工程为打造宜居蝶城提供有力支撑。
5.强化监督检查,健全防控体系。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抓监督,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加强专项检查治理。组织我县8家国有企业开展盘活存量资产梳理排查工作,掌握国资国企系统经营性资产、低效闲置资产的底数,严厉查处侵占国有资产行为,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格监督管理,紧盯国有企业项目招投标管理、项目建设和资金运用等重点环节,严把工程建设廉洁关,推动各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高效建设。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聚焦国企领域普遍性、高发性问题,指导示范点国有企业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组织企业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实施轮岗制度,完成风险点排查26个,制定防控措施10项,从源头上规避风险。加强对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促进履行“一岗双责”。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针对当前资产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起草了《隆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调整优化审批权限,扩大资产管理自主权,加强房产、土地、车辆等重大资产管理。探索无形资产管理,逐步化解因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
2.规范资产管理,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做好新增资产登记入账、报废资产处置核销、存量资产清查盘点等工作。规范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和处置报批程序,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损失追责机制,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全力提升我县固定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2023年,我县已完成对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水利局等24个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核查和审批等各项工作,同意核销房屋构筑物、车辆、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账面价值2794.37万元,督促单位及时上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到财政专户,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在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基础上,部署我县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初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大力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为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管理机制,要求各单位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产权管理,及时办理权证变更登记,厘清产权关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托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强化资产年报和月报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动态掌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变动情况。推行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将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4.统筹资源盘活存量资产。积极贯彻落实“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 扩大有效投资”的要求,按照《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23〕21号)认真组织实施资产盘活工作。初步摸清各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土地房产及设备等资产情况。积极推动各单位低效闲置资产跨部门之间的无偿划转,用于支持全县教育卫生与乡村振兴等事业发展。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完善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国有林场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国有林场的非法行为。依法处理各类违法案件。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监督和协调,推动自然保护地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良好生态环境。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实际,逐步完善林长办公室工作制度、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林长会议及纪要备案制度、考核评价办法等配套制度的建设。
2.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三条红线”,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取水计量、水质监测,严控区域取用水总量,合理调配水资源,统筹推进全县水安全、水生态、水文化建设。
3.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深化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证合一”等改革。参照《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严格按照“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目标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并做到一次性告知,不断朝着“最多跑一次”的行政目标前进。规划“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继续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我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进程,简化不动产办事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完善财产登记“一窗”办理,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互联网及广电网络过户业务并联办理,实现“交房即领证”。
4.加强重大基础性工作和加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力度。完成年度国土调查变更工作,2023年变更调查控制面积为23.19万公顷(包括西乡塘飞地),变更成果已经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资产清查、执法监察等方面,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推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不断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和土地市场建设,严格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创新土地供应方式,采取“带方案出让”“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等土地供应方式,确保重大产业项目顺利落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牢牢守住我县耕地保护红线。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我县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深入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全年完成土地收储84.11公顷。
5.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年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基础上,重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核心图层,将隆安县都结乡天隆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隆安县生态公墓、隆安至硕龙公路项目(南宁段)、新增农村宅基地等纳入核心图层,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力保障民生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2023年12月,隆安县国土空间规划核心图层通过上级审批,为民生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报批提供规划依据。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继续推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用好用足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年完成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13个批次用地(含单独选址项目),批复总用地面积170.33公顷,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70.12公顷。
6.生态文明一路领跑。一是依托左右江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与修复试点工程,结合隆安县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周边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群众文体、娱乐、休闲需求,重点规划实施隆安县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发展区域一震东移民新区驮麻溪 (那降河河口段)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 是坚持强力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整治。以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实施为契机,加强规划管控,优化矿产勘查开发布局;加强矿业权监督管理。规范全县采矿权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推进矿山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存在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不断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后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还有待进一步整合利用。二是现有国有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资产负债率高,收入结构单一,净利润较低。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规范管理有待加强,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主体管理职责落实不够到位。二是资产家底不够清晰,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等项目资产账实不符时有发生;部分单位土地、房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三是管理效能有待提升,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衔接不够紧密,资产闲置和浪费并存。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涉及多个部门,职能分散,导致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中出现职责不明晰等问题。二是资产底数需要进一步摸清。不同管理部门管理基础、统计口径、分类标准不一致,导致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数据存在交叉重叠等问题。三是保护与开发需要进一步协调。主要是农业、生态空间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矛盾。
四、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广西隆安隆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推进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由“融资平台”向“投资运营”转型,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同质化业务板块整合,有针对性的拓展经营业务,探索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动企业提质增效稳增长,强化企业经济运行调度。落实科技研发鼓励激励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全面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持续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以投资和债务为重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强化责任担当,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狠抓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和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坚持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严禁无预算和超标准配置资产,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手续。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建设,出台实施《隆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组织落实《隆安县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闲置和低效运转资产的盘活力度。优化资产配置,探索共享调剂机制,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的统筹管理,探索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继续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疗、两手着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自觉保护水资源的观念,确保实现“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继续加强宣传,增强社会公众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报告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力度,尽快建立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监管措施有力、相互协调配合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完善规划编制,摸清底数,有效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动态存量。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和标准,全面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好“一地多证”等问题。充分研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通过有效管理盘活国有自然资源闲置资产,挖掘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激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对经济社会展的潜力,助推空间保护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和提升监管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月度和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丰富拓展国有资产报告内容,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报告作用。探索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强化人大、纪检和审计监督,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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