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水利局落实2024年度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的整改情况报告

2026-01-05 10:50         来源:隆安县水利局

根据《中共隆安县委员会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安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2021号)隆安县财政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财政评价工作,对我局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发现隆安县大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存在2个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大额资金支付记账凭证未附集体讨论会议纪要,不符合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三十条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的规定

(二)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具体、清晰

绩效指标设置完整性不够,未根据桂财农〔202470号文件规定的绩效目标分解表要求设置社会效益指标,不能有效反映实施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会计核算不够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已将会议纪要附在记账凭证后,全面审核各类单据,将原始单据完整地附在支出凭证后,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具体、清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对财务人员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政府一般债券支持水利项目建设(增发国债配套部分)的通知》(桂财农〔202470号)的绩效目标总表、绩效目标分解表设定,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为“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作用得到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

(一)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确保单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使用准确,符合预算,审批手续齐全。大额资金支付记账凭证均附上集体讨论会议纪要,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二)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确保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整、具体、清晰,能有效反映实施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隆安县水利局        

                            2026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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