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供销合作联社关于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5-12-30 08:32         来源:隆安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5年,县财政局对我社整体支出开展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改进建议。我社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完全认同评价报告指出的问题和不足,迅速组织研究,对照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分析,制定了详细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布置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收到评价报告后,我社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负责人认真学习评价报告,深刻领会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反馈问题的严肃性,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三)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反馈问题和建议,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等,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 整改落实情况

   (一)健全、完整内控制度体系一是《隆安县供销合作联社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关于部门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内容,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建立健全包括本部门预算、收支、采购、合同、资产、项目建设等。二是《隆安县供销合作联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关于“大额资金使用”标准,定量标准;三是《隆安县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供销联社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其中第二条关于“隆安县供销合作联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全县供销系统的社有资产实行集中管理,权属不变,分单位独立核算、以收定支的管理体制”规定,与《隆安县供销合作联社章程》有关供销联社监督管理规定一致 。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规范会计核算。

对于审批支付金额与原始附件票据金额不一致的应做出书面说明,如果属于资金不足以支付的,应按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原则,同时作为“其他应付账款”财务挂账反映。

(三)“绩效评价工作有待加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部门在编制年度整体绩效指标前应充分了解部门职能、中长期规划、上级考核要求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然后,在此基础上细化分解为具体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应明确具体数量、质量指标应明确定性标准、社会效益指标应能展现具体影响效果。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对于上述存在内控体系不健全、部分制度条款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建议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结合部门职责,在原有制度基础上,补充制定预算、收支、采购、合同、项目、资产等方面制度;明确《隆安县供销合作联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额资金使用”具体金额;修订《隆安县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供销联社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进一步充实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部门业务管理有制度保障,形成相互制约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经济活动风险。

(二)加强整体绩效指标编制管理。部门在编制年度整体绩效指标前应充分了解部门职能、中长期规划、上级考核要求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然后,在此基础上细化分解为具体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应明确具体数量、质量指标应明确定性标准、社会效益指标应能展现具体影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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