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教育局2023年度预算第三方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2024-10-17 18:53         来源:隆安县教育局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隆安县2023年度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情况的通报》,我局实施的2023年市民化奖励资金项目(隆安县第二小学城北校区设备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良好。我局对存在的问题照单全收,高度重视问题整改,认真查找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举一反三抓好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和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二、存在问题

1.内控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1)内控制度存在内控点缺失、内容过于广泛或笼统、约束力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2)部分经济活动存在制度制约盲点,不利于内控风险防控。

2.项目计划缺乏前瞻性,资金效益有待提高

项目设计招生规模与实际招生人数存在较大差距,导致部分设备超前配置,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

3.资产移交不规范,资产监管存在漏洞

(1)资产处置不规范,资产移交过程中未填制资产移交入账通知书,导致资产脱离监管。

(2)接收单位未将移交资产入账,资产管理混乱。

4.项目实施不规范,项目监管不到位

隆安县教育局未按《关于调整2023年自治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资金使用方案》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不规范,项目验收不严谨。

5.资金支付能力不足,违约风险增加

项目资金存在缺口35.6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未及时结清合同款项。

三、整改目标

1.健全完善内控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2.深化项目前期可研性,推动项目实施。

3.规范资产移交和监管流程,确保资产安全。

4.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力度,完善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实施。

5.强化项目预算管理,降低违约风险。

四、整改措施

1.完善内控制度(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2024年2月,我局已完成《隆安县教育局内部控制手册(试行)》修订工作。

2.提高项目计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牵头部门:现教中心)

今后的项目我局将以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目标管理为导向,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建设项目要进行充分的评估、讨论、研究,科学研究提出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合理提出建设工期。

3.规范资产移交和监管流程(牵头部门:局计财股)

我局财务人员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理论、会计基础、财务核算等内容学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则范》及单位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产的核算工作,全面反映单位资产状况,组织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资产清查,理清家底,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资产处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资〔2022〕31号)和《隆安县教育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经单位审核报财政部门审批,保障单位资产的来龙去脉清晰可查。

4.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力度(牵头部门:现教中心)

本次所评价项目存在此问题的实际情况为:在编制项目采购需求时,统筹兼顾该学校本部校区和分校区的实际采购需求一并纳入本项目采购规划,但在项目名称命名等方面考虑不周全,命名不严谨,项目名称仅包含分校区名称。在加强项目实施和监控力度方面,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实施项目,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和标准。

(2)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3)建立项目问题整改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认真履行验收程序、验收内容,资产移交手续完备。

5.强化项目预算管理,保障项目资金(牵头部门:现教中心)

(1)该项目造成资金缺口35.6万元具体原因:2022年11月24日,南宁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3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313万元,我局参照下达金额编制项目预算;2023年8月1日,南宁市财政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扣除48万元,当时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因此造成资金缺口。资金缺口已安排使用2024年自治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解决。

(2)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力争验收后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目前,该项目支付金额总计已达200.6万元。

(3)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

五、整改时间安排

2024年9月-2025年9月。

今后,我局将努力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和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隆安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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