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整改情况报告

2024-10-18 17:19         来源:隆安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隆安县财政局《关于隆安县2023年度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现将我局重点评价报告及单位整改落实报告公开如下:

、整改情况

(一)管理制度未能及时修改完善。

  问题具体表现:现有的管理制度存在制定政策依据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比如: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21年1月1日废止》”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以后,合同法2021年1月1日废止已经作废,农业农村局未能根据国家现行法规的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持续跟踪。1)召集相关股室负责人认真梳理单位内控制度中的六大管理制度,针对制度中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21年1月1日废止》”字样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使之与国家现行法规相符(详见附件1)。2)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中,向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传达本次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价结果,并督促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严格按照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编制相关的合同文书,严禁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二)资金使用合规性不够。

问题具体表现:1.支出审核控制不够。抽查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第6号记账凭证,支付隆安县壮美那清洗服务有限公司清洗中心建设项目120万元,所附“现金 银行支出报批单”,出纳、复核、会计机构负责人等栏全部无人签字,申报部门(个人)栏填的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盖章。2023年11月第29号记账凭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尾款,出纳、会计未签字;2023年11月第9号记账凭证,支付2023年自治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83.77万元,补贴汇总表缺少制表人、审核人未签字,业务真实性证明材料不足。存在同样问题的还有2023年12月第13号记账凭证,不符合财政部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十二条 “(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的规定。

2.“三重一大”议事机制执行不到位。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第1号记账凭证,支付雁江镇联隆村至龙庄村排涝渠道整治工程预付款207.66万元,8月第2号记账凭证,支付该项目进度款69.22万元,两笔支出均没有经过局领导班子讨论。领导班子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我局已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出纳、会计、经办人等相关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由于实际业务中因工作繁忙有所遗漏,审核不严,造成支出业务审核不够规范,已对未签字的凭证进行补签(详见附件2)。2)2023年5月第1号记账凭证,支付207.66万元,8月第2号记账凭证,支付69.22万元,两笔支出均已按“三重一大”制度程序经过局领导班子讨论并记录于2023年5月31日、2023年8月24日的会议纪要中,由于项目支出报账材料经财务审核完成后,各报账单位才提交班子会讨论,而纸质会议纪要的出具需要时间,因而忘记将支出会议纪要附在报账材料后面,现已将相关会议纪要附于这两笔支出报账材料后(详见附件2),今后我局财务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待支出报账材料完整后再拨付资金

(三)会计核算规范性不够。

问题具体表现:1.隆安县农业农村局直属21个二层机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未编制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及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2.相当一部分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不全,经济业务真实性证明材料不充分,比如,大额资金支出缺少局领导班子讨论会议纪要;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发放明细表未装订成册,未作为记账凭证附件,补贴面积及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局相关业务部门未提交审核材料

3.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的年末结转结余数与2023年会计报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数不一致。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1.从2008年零余额账户管理起,经县财政局同意,我局直属21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层机构单位已不独立核算,不编制会计报表2.已将大额资金支出局领导班子讨论会议纪要补充装订在会计凭证后;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发放明细表已装订成册,并作为记账凭证附件。3.经查,“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的年末结转结余数与2023年会计报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数不一致”是以前未进行双会计分录记账时的资金结余。自从2019年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双会计分录核算后,为更好的区分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核算差异,2023年不存在当年度的结转结余与当年度的决算报表不一致的情况。

(四)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

  问题具体表现:2023年下达的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资金14354.81万元,已支付资金8323.8万元,支付率为57.99%。2023年共实施48个大项项目,其中,未完项目19,主要有中央农业产业强镇项目、集中育秧项目、设施水果项目、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抗旱救灾项目、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等,涉及金额2718.33元;已完工未验收项目6项,主要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对外合作与行业产业宣传项目,涉及金额1907.69元。项目资金支出缓慢的原因是:1.项目需要跨年度实施,例如中央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等。2.对外合作与行业产业宣传项目,由于是境外项目,不知如何验收,正在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如何开展验收。应拨未拨资金1181.13万元,主要是财政资金紧张影响。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2023年下达的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资金14354.81万元,已支付资金8609.78万元,支付率达60.7%。其中,未完项目14项。现大部分企业已完成项目建设,局属各单位现正在收集验收材料准备项目验收,预计2024年底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部分项目已实施完成,并将报账材料提交到县财政部门,由于财政库款紧张,未能及时支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以此次预算绩效评价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编制的准确性,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规范实施会计工作,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财政部门每年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严格用制度来管理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使用各项目工作有法可循,有制度可依,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学习,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局各单位合力推进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制订出确实可行的绩效目标任务,以便达到预期可行的各项指标任务,争取到更多的资金额度。

(三)强化项目管理,力争序时完成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紧盯20212024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资金支付进展慢的项目,落实专人深入项目检查督导,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建设,及时收集、整理验收材料,争取实现完工项目一批,验收一批,力争在今年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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