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隆安县财政局《关于隆安县2023年度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情况的通报》的要求,针对隆安县财政局委托南宁鉴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对隆安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屏山乡上孟村村路因灾损毁修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提出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落实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制度执行有效性不够。主要体现在合同审查、把关不严:与广西正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协议书》,由交通运输局委托监理单位为隆安县那桐镇那门村新街南百高速涵洞至福南村路口村路硬化、屏山乡上孟村村路因灾损毁修缮项目、隆安县鹭鸶村上罗兴屯屯路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提供监理服务,但协议书第二点的工程监理范围为:隆安县雁江镇那朗村潭茜屯潭茜桥工程、隆安县南圩镇大同村那棍桥工程,监理范围并不包括这3个委托项目,明显是复制其他工程监理协议后没有修改好监理范围内容,协议在文本拟定、审核环节都没有按制度要求做到严格审查、把关。
(二)项目后续管理有待加强。因灾损毁修缮的上孟村村路(从国道C358到上孟村村委段)属于郡圩一上孟村道的路段,屏山乡上孟村路长是村道管理养护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村道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作为承担隆安县路长办职责的交通运输局承担督导下级路长履行职,督促指导乡、村级路长和村级路长和乡、村道专管员做好乡、村道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但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该修缮路段现场察看时,发现该公路长期没有进行养护,多处存在泥沙堆满路边的排水沟,有的路边长满杂草,甚至覆盖到部分路面,有的地堆积有从山上冲积到路面的泥沙而长时间没有清理。公路长期没有得到养护,既容易受损,影响交通安全,又会缩短公路的使用年限,财政投入巨额的公路建设、修缮资金将没有产出应有的效益。
(三)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整、准确。项目所设定的产出数量指标没有准确反映项目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的指标值设定不正确,效果指标不完整、不正确。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为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及时组织对照问题逐一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一)制度执行有效性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够的问题,我局与广西正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定补充协议对存在的合同监理项目名称表述错误进行了更正,同时对类似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项目合同在拟定、审核、签署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避免合同履行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后续管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项目后续管理养护方面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屏山乡路长办按路长制职责要求落实整改,做好郡圩一上孟村道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同时将日常养护上级补助资金按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里程及时分解到各乡级路长办。其中2024年度划拨日常养护上级补助资金54.78万元至屏山乡人民政府,该补助资金用于屏山乡辖区内2024年度所有乡、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下步我局将按照“路长制”工作职责,加强对各乡级路长办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日常养护巡查和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维护公路、桥梁及设施完整性。
(三)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整、准确问题整情况。
针对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整、准确的问题,我局绩效目标编制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梳理,客观分析项目绩效指标中存在的问题,重新编制了正确的项目绩效指标。在今后的工作中,绩效目标编制人员要提高项目绩效管理的认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的学习,正确理解绩效指标的含义,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准确、完整、规范地设定项目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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