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隆安县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情况报告

2024-03-22 16:22         来源:隆安县教育局

根据县财政局聘请的第三方出具的《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实验室成套设备及学科教学仪器等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照单全收,认真梳理反馈问题及整改建议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立行立改,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隆安县教育局制定有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但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没有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具体职责,“财务收支审批权限”中没有明确审批的具体数额权限,可操作性不强。该制度没有根据机构改革后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出现“财务基建股办理单据结算、报销等有关手续”内容,与机构改革后县教育局内设职能机构不符。

(二)隆安县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完整。项目单位2022843#记账凭证支付实验教学仪器等设备设施款150万元大额资金支出没有经过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记账凭证没有附有大额资金开支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会议纪要,不符合中共隆安县教育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的规定,也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规定的“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的要求。

(三)会计基础工作欠规范。项目单位2022843#记账凭证支付实验教学仪器等设备设施款150万元,缺《现金支出报批单》、大额会议纪要、上级批文原件(或复印件)、采购合同,发票背面只有经手人签字,无证明人签字。会计原始凭证不齐,会计基础工作欠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科学。项目单位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内容具有相关性,但申报表、自评表中的“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内容过于简单、不够完整。如:申报表、自评表里的项目立项依据,仅填写购买内容,缺立项依据、必要性等上级批文;数量指标中缺关键的实验教学仪器等设备设施等数量指标等。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不够。

二、整改措施成效

(一)完善相关制度。针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问题,我审时度势结合实际,完善《隆安县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与教育内设职能机构相符,进一步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具体职责,“财务收支审批权限”中明确教育局重大财务收支、设备、工程款等单项目支出在50000元以上应按规定提交领导班子会研究讨论,大额资金支出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集体讨论形成的会议纪要提交财务部门作为财务处理的依据。

(二)严格落实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县教育实施每一个重大项目前,均经过严格立项审批报建报批等有关程序。《关于审定2022年自治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项目安排的请示》(隆财预报〔20222号)获得立项批复市民化奖励资金项目财政局预算资金安排并报县政府审议,立项审批后县教育局严格按程序实施项目,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表,局领导审批后财务按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每一笔资金拨付都通过县财政有关部门层层审核,审核通过后才给予直接支付。对涉及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这一问题,县教育局立行立改,将相关资金情况补上县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记账凭证附上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会议纪要。今后,相关资金大额资金支出,均要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的规定。

(三)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补充完善《现金支出报批单》、上级批文复印件、采购合同等,发票背面除有经手人签字外,还补上证明人签字,会计原始凭证齐全,基本工作已落实规范。附相关的佐证材料。

(四)加强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管理。为提高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管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项目实施业务部门主动接受评价机构的整改建议,通过学习《隆安县财政局关于加强2023年县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隆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隆财预〔20219号)等文件及上网查询有关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管理等内容,提高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编制水平。

通过以上整改措施县教育局已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收支审批权限,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履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对大额资金支出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的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   

今后,局将加强对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范经费的使用,在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严格法律法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隆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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