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隆安县南圩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隆安县南圩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南圩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安县南圩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社会管理职能。
乡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
2、发展经济职能。
(1)组织制定本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3、公共服务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抓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做好脱贫收支监测、统计工作;拟定镇精准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镇精准乡村振兴工作;抓好乡村振兴项目的申报、公示和实施,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负具体责任;协助贫困村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协调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
4、基层建设职能。
(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 (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南圩镇人民政府为纳入镇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统一整合设置有: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2)所属单位:全镇统一整合设置事业单位4个,即: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南圩镇农业服务中心、南圩镇便民服务中心、南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隆安县南圩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南圩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5412.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12.1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7057.04万元,减少1644.88万元,下降23.3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28.4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7030.97万元,减少1702.57万元,下降24.22%,主要原因:办公经费和人员社保经费、村干补助项目调整,减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等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4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26.07万元,增加57.37万元,增长220.06%,主要原因:增加2021年隆安县乡村风貌提升高铁(高速)沿线风貌整治村庄设计工程(南圩镇-休鸡屯环境部分)70%进度工程项目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3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资金项目调整。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
8.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5412.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12.1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7057.04万元,减少1644.88万元,下降23.3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000.0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伙食补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保证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日常运转的办公经费的基本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1926.63万元,减少926.6万元,下降48.09%,主要原因是:减少农产品加工示范园投资项目支出、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支出等。
2.科学技术支出(206类)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较2023年度决算数125.68万元,减少125.6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19.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南圩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及创城文明宣传广告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35.67万元,减少16.38万元,下降45.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减少重复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87.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支出,以及民政方面的困难群众慰问补贴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301.75万元,减少14.15万元,下降4.6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各类项目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45.0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险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186.88万元,减少41.88万元,下降22.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险支出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79.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隆安县乡村风貌提升高铁(高速)沿线风貌整治村庄设计工程(南圩镇-独山屯环境部分)70%进度工程项目、隆安县乡村风貌提升高铁(高速)沿线风貌整治村庄设计工程(南圩镇-休鸡屯环境部分)70%进度工程项目。较2023年度决算数267.77万元,增加12.07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7.农林水支出(213类)3547.97万元,主要用于:(1)隆安县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二期)“飞地”联村合作项目支出;(2)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益性岗位补助等乡村振兴方面支出;(3)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如在职村干工资、离任村干生活补助、屯级小组长补助、村(居)务监督员补助、屯级党支部书记补贴等;(4)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如各村(社区)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村屯道路硬化、公共活动场所的建设)补助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4031.85万元,减少483.88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减少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二期)“飞地”联村合作项目支出和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的补助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214类)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较2023年度决算数31.68万元,减少31.6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25.8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123.96万元,增加1.9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减少。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3类)0.32万元,主要用于:资金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较2023年度决算数5.29万元,减少5.2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
12.其他支出(229类)6.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误工费、工程项目款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19.89万元,减少13.65万元,下降68.63%,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款减少。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业务发生。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28.4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02.57万元,下降24.22%,其中:基本支出2617.69万元,项目支出2710.71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29.60万元,支出决算为532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6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上级调剂用于拨付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26.1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9.50万元,支出决算为32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3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或追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9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42万元,支出决算为3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8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或追加。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2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7.09万元,支出决算为2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遗属补助、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提高5%退休金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4.82万元,支出决算为3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遗属补助、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提高5%退休金调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干部职工社保基数调整,追加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资金预算后期上级资金下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81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资金预算后期上级资金下拨。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9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或追加。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9.83万元,支出决算为7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21万元,支出决算为4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或追加。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34万元,支出决算为1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76.91万元,支出决算为19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或追加。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或追加。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资金预算后期上级资金下拨。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9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村干、离任村干人员变动,追加资金。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资金预算年中上级资金下拨。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资金预算年中上级资金下拨。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资金预算年中上级资金下拨。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资金预算年中上级资金下拨。
(2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资金预算年中上级资金下拨。
(2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未做此项资金预算年中上级资金下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安县南圩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3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的经费支出也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办公经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村干工资提标、离任村干人员变动,需要追加资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3.4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26.07万元,增加57.37万元,增长220.06%,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3.44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8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2.67%。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支付隆安县乡村风貌提升高铁(高速)沿线风貌整治村庄设计工程(南圩镇-独山屯环境部分)70%进度工程项目。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90万元,支出决算为9.8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9.91%,比上年决算数12.51万元,减少2.71万元,下降21.66%,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非必要公务活动和重复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无此项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2.51万元,减少4.51万元,下降36.05%,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无此项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9.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8.8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非必要公务活动和重复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51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非必要公务活动和重复支出。2024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4.7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非必要公务活动;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1.80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重点工作,对应接待需求上升。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次,人次16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96.96万元,支出决算19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实际情况支出,年中项目经费调整,用于村干补助、全域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房管理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409.44万元,减少213.24万元,下降52.0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减少支出,厉行节约制度,减少办公设备和耗材的不必要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0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隆安县政府专项债券解决tq账款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3.4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自评结果来看,总体自评结果为一等,其中,自评结果为“一等”的有51个,占总项目数87.93%;自评结果为“二等”的有2个,占总项目数3.44%;自评结果为“三等”的有4个,占总项目数6.89%;自评结果为“四等”的有1个,占总项目数1.72%。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5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7.93%;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44%;4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89%;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72%;共涉及金额2810.0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在对财政决算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资金使用效率普遍不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部分项目在预算编制阶段缺乏科学的论证和合理的规划,导致资金分配与实际需求脱节,出现了资金闲置或不足的情况。其次,项目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调整机制,导致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浪费现象。此外,项目结束后,缺乏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和总结,使得宝贵的经验教训无法得到积累和传承。2.项目管理不规范在绩效自评中,我们还发现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项目管理团队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导致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如进度延误、成本超支等。其次,项目管理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导致项目参与各方信息不对称,影响了项目的整体进度和质量。最后,项目管理过程中缺乏对风险的识别和应对措施,使得项目在遇到突发情况时难以及时应对,影响了项目的顺利进行。3.项目目标与实际效果脱节在绩效自评中,我们还发现项目目标与实际效果脱节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项目在立项阶段未能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和可行性,导致项目目标设定过高或过低,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其次,项目执行过程中缺乏对目标的持续跟踪和调整,导致项目目标与实际效果出现偏差。最后,项目结束后缺乏对项目效果的评估和总结,使得项目目标与实际效果之间的差距无法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首先,加强预算编制阶段的科学论证和合理规划,确保资金分配与实际需求相符。其次,建立有效的项目监管和调整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加强项目结束后的效果评估和总结,积累宝贵的经验教训。其次,规范项目管理流程,提高项目管理团队的专业水平,加强项目参与各方的沟通和协调,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和应对机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最后,确保项目目标与实际需求相符,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目标跟踪和调整,确保项目目标与实际效果一致。项目结束后,加强效果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目标与实际效果之间的差距。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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