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林业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11-07 09:35         来源:隆安县林业局

目  录

第一部分:隆安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隆安县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安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隆安县林业局是隆安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植物检疫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益林的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管理。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县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9.负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3.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1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隆安县林业局为纳入县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科级行政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503隆安县林业局(一级预算单位)

2.503001隆安县林业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3.503002广西龙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二级预算单位)

4.503004隆安县礼智林场(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隆安县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236.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36.7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5117.39万元,减少2880.68万元,下降56.2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6.7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4961.45万元,减少2724.74万元,下降54.92%,主要原因:本部门2024年比2023年减少生态公益林补助、“绿满八桂”土地租金、森林消防营房和防火物资储备库整改等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2024年和2023年都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 ,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2024年和2023年都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 ,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和2023年都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 ,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和2023年都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 ,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和2023年都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和2023年都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00万元 ,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和2023年都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 ,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和2023年都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155.94万元,减少155.9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单位往来资金不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236.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36.7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5117.39万元,减少2880.68万元,下降56.2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3.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下岗职工信访困难救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安排下岗职工信访困难救助支出,2023年度没有安排信访救助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47.4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249.00万元,减少1.51万元,下降0.6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46.3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48.93万元,减少2.55万元,下降5.2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211类)423.4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2024年各乡镇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543.75万元,减少120.26万元,下降22.12%,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12月乡镇生态护林员补助使用衔接资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213类)1418.0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2024年林业行政事业机构工资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4024.62万元,减少2606.54万元,下降64.76%,主要原因是:2024年比2023年减少生态公益林补助、“绿满八桂”土地租金、森林消防营房和防火物资储备库整改等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98.2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87.01万元,增加11.26万元,增长12.94%,主要原因是:2024年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2024年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8.15万元,减少8.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隆安县礼智林场2023年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4年没有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资金。

8.其他支出(229类)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2024年没有其他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4.71万元,减少4.7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起单位往来资金不列入年度决算。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和2023年都没有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151.23万元,减少151.2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起单位往来资金不列入年度决算。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林业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6.7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724.74万元,下降54.92%,其中:基本支出1343.77万元,项目支出892.94万元。

隆安县林业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3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23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4%。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28.39万元,支出决算为5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8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预算执行的时候追加油茶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10月—12月行政退休人员退休后生活补助未能当年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7.07万元,支出决算为8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10月—12月事业退休人员退休后生活补助未能当年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8.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补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没有列入年度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3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提高。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6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提高。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没有将上级下达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没有将上级下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46.40万元,支出决算为46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中下达森林消防专业队人员经费等没有列入年度预算。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98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93.68万元,支出决算为48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中追加下达森林消防专业队、林科所等人员经费没有列入年度预算。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1.55万元,支出决算为2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林业局本级森林资源管理年初预算项目没能支出,只有礼智林场购买林区管护社会服务支出23.57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171.79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部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未能支出,只有礼智林场聘请护林员劳务工资能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36.79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疫源疫病监测业务支出等用款计划未审核。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8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4年补支2023年植树造林活动苗木款列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15万元,支出决算为8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4年隆安县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项目调查经费支出列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3.70万元,支出决算为9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人员增加、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提高。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中追加下达2023年自然保护区管护补助结余8.65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8月—12月支付乡镇生态护林员补助使用的衔接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中追加下达信访救助金3万元。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5.6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4年中上级下达2024年自然保护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3.93万元和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7.52万元没有列入年度预算。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安县林业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3.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6.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抚恤金 ,生活补助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86.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 ,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3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干部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纳基数提高。

(2)商品和服务支出8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公用经费部分科目有结余。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10月—12月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未能在当年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林业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隆安县林业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9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3.23%,比上年决算数3.25万元,增加0.47万元,增长14.4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人员增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也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部门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98万元,增加0.23万元,增长11.6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和2023年都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21万元,全年预算数为2.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人员增加,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也相应增加。2024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2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5.3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1.27万元,增加0.25万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人员增加,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也相应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次,人次19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92.73万元 ,支出决算5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公用经费部分科目有结余。比上年决算数114.87万元,减少58.53万元,下降50.9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中追加森林督查、油茶补助、历年差旅费等经费,2024年没有安排此类资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0.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为1362.440089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数为2700.165755万元,执行数为2186.060255万元,执行率为80.96%,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5.15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抓好造林绿化。完成植树造林面积2.07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04%。其中油茶新造林3060亩,占年度任务的102%;全民义务植树60万株,占年度任务的100%。2.服务重大项目使用林地。认真做好服务项目申报使用林地手续,及时与项目业主做好沟通服务,加快审核推送申报材料,积极对接上级审批部门,跟进项目报批进展情况,保障项目无障碍审批。隆安县已获批使用林地项目共23个,其中长期使用林地17个,临时使用林地6个,共使用隆安县林地面积104.82公顷,已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共计869.19万元;已获批长期使用草原项目共4个,共使用隆安县草原面积25.01公顷,已获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共计97.13万元。全县重点项目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南宁境)临时用地、广西贵港至隆安高速公路项目、隆安比亚迪综合测试场排水通道、氧化铝项目厂区造气车间等,均已获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3.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上级下达的采伐任务为41万立方米,积极推动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30立方米以下的可以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完成木材采伐量41.17万立方米。二是加强林地管理。已获批使用林地的项目中,有4个项目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现象,已对相关违法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三是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销号涉及896个图斑,其中涉及刑事案件图斑422个,已全部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涉及行政案件图斑366个;不构成案件图斑129个。查处其他各类涉林行政违法案件13起。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通过日常巡护、人类活动图斑实地核查等,依法管理保护区资源,保护区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快推进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回收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任务。完成礼智林场被侵占林地回收749.8亩,占任务382亩的196.2%。礼智林场不动产确权登记任务26443亩,待公示无异议后12月31日前即可打证。4.强化林业灾害防控。一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对10.22万亩松林、3个主要造林树种、13种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进行全面监测,年内我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水平处于低发状态,危害等级大多为轻级,成灾率为0‰。二是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强化火源管控,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年内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5.扎实抓好林业补助发放工作。上级下达我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任务1.99万亩,其中国有天然商品林应兑付管护补助资金46.1万元,兑付率100%。聘请640名脱贫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共发放管护补助585.63万元,助力脱贫户增收。6.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全县木材加工企业共98家,其中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企业10家,木材加工业成为我县林业的支柱产业,木材加工产值30.15亿元。全县林下经济面积25.81万亩,总产值6.85亿元,全县林业经济总产值75亿元。7.做好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管理,维持单位正常运转。

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我县森林督查违法图斑量比较大,时间紧,任务重,案件查处推动困难。2.保护地保护工作还存在弱项。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人员、经费、车辆不足难以开展保护区管理工作。龙虎山自然保护区野生猕猴种群密度偏大,对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的原住居民农业生产及生活带来财产损失和干扰,与社区群众的矛盾突出;自然保护区内由于有旅游运营,G358公路穿过,管理难度大。3.中央财政补偿管护补助当年未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率较低;集体(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当年未下达,兑付率为0,影响惠农政策落实。

3.下一步改进措施:1.继续抓好营造林工作。加强指导服务,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营造林任务,全面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0.4万亩。2.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做好平果至上思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广西和泰绿色新产业链生产基地等项目办理用林、用草手续服务工作,跟进项目报批进展情况,保障项目无障碍审批。3.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隆安县2025年全县采伐限额43.032万立方米;全面攻坚2024年森林督查涉林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严厉打击无证采伐、非法征占用林地采石采矿、改变林地用途及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林地使用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森林生态安全;重点推进国有林场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4.加强林业灾害防控。一是森林防火工作。加快推进环大明山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完成物资储备库与营房项目建设。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强化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防治。加大宣传,组建无人机飞防,加强重点乡镇、重点区域日常巡查普查监测,确保我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2.8‰,确保我县无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5.严格落实林业补助发放工作。按月发放全县640名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每人每年9996元。完成天然林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工作。6.确保林业总产值稳中有进。引进高端木材加工企业,提升我县木材加工工艺水平。加强服务企业力度,给予多方面政策扶持,争取2025年高端林木家居产业园项目隆安县富强木业有限公司落地开工建设,高档家具板材项目广西泽涛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底正式投产。力争2025年林下经济产值达6.86亿元,木材加工产值达31亿元,林业总产值达76亿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4个,共涉及资金891.358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82%。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自评得分99.99分,自评结论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0万元,执行数为379.431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640人;二是完成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379.4315万元。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及原因:2024年部分项目资金用款计划未审核。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跟财政对接,争取拨付项目资金。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4年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单位2024年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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