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开展种植业服务,农作物技术推广,病虫害预报及防治,指导农村产业调整;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
3.负责农村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咨询、指导和培训;
4.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
5.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辖区内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6.负责水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实施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的抢险减灾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未设有其他部门。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核定编制有10个,实际有10个,共10人。本单位为隆安县南圩镇人民政府所属预算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本单位单独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85.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5.4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37万元,增长17.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4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37万元,增长17.32%,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及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转由单位支付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与2022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与2022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持平。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85.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5.4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37万元,增长17.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各项补助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02万元,增长111.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抚恤金及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转由单位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4.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人员医保基数调整。
3.农林水支出(213类)139.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稻谷补贴工作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43万元,增长8.8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1.9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6.58%,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积金基数调整。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持平。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4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37万元,增长17.32%。其中:基本支出177.59万元,项目支出7.83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5.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9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调整以及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转由单位支付。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抚恤金、生活补助等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支出未达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72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支出未达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8.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农产品质量监测需要。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监测采样。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南圩镇2022年早造粮食补助。
(7)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稻谷补贴等工作。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后,支出未达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公积金费用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6.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29万元,津贴补贴12.06万元,奖金18.0万元,绩效工资4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万元,住房公积金11.98万元,抚恤金6.04万元,生活补助7.7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36万元,邮电费0.28万元,差旅费7.64万元,工会经费1.5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4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有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8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9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抚恤金及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转由单位支付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没有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00个,累计0.0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没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没有支出。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本单位无公务车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隆安县南圩镇农业水利站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车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未单独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我部门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6.7%,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3.3%。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未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支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绩效评价范围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绩效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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