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为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林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15人,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在职13人,退休人员13人。外聘人员22人。2023年末实有人数35人
第二部分: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90.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0.8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28万元,增长20.9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85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28万元,增长20.90%,主要原因:2023年度人员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目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目收入。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90.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0.8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28万元,增长20.9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2.6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单位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标准发放事业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独生子女荣誉津贴。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67万元,增长151.8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有新增人员,有补缴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5.3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万元,下降34.5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无医疗保险补缴数据。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41.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4.52万元,增长16.6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有人员增加,增加使用办公用品、电脑维修等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1.1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人员减少。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结余分配。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8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28万元,增长20.90%。其中:基本支出290.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0.75万元,支出决算为29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2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单位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标准发放事业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独生子女荣誉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8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75万元,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主要用于: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87.4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经费紧张部分日常经费为及时发放。主要用于:保证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6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0.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5.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27万元,津贴补贴18.53万元,奖金4.5万元,绩效工资55.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5万元,住房公积金11.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4.84万元,生活补助13.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2万元,电费0.39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4.22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工会经费1.5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5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主要是工资和补贴增长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8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人员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9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人员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00个,累计0.0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本单位无此项支出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隆安县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车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单独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上级部门统一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单位2023年项目两个,项目总金额37.1万元,全年执行数12.4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两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7.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无重点项目。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无重点项目。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单位未单独开展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由上级部门统一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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