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1-07 08:53         来源:南圩镇党政办公室

目录

第一部分: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为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抗灾救灾、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等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就业、业务范围失业证>的核发;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有3个,实际有3个,共3人,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本单位单独编报本单位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1.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9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04万元,下降15.9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04万元,下降13.64%,主要原因:2022年有人员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该项目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无该项目资金。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目资金。

5.经营收入0.0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目资金。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目资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目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目资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1.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9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04万元,下降15.9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8.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和维持单位的正常运转。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61万元,下降13.84%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0.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12.69%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人员减少。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3类)0万元:主要用于:无该项目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无该项目资金。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年末没有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04万元,下降13.64%。其中:基本支出31.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45万元,支出决算为3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8.93万元,支出决算为2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有新人入职。主要用于:新入职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8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待遇提高。主要用于:提高退休人员的待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6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有人员减少。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有人员减少。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有人员减少。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0.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3万元津贴补贴2.58万元奖金3.6万元绩效工资9.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8万元住房公积金2.27万元生活补助2.23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万元电费0.18万元差旅费0.72万元工会经费0.2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节约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退休人员提高待遇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无职工出入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00个,累计0.0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未有此项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本单位无公务车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隆安县南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车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未单独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绩效评价范围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绩效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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