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1-07 08:48         来源:南圩镇党政办公室

目录

第一部分: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编制、组织实施本乡镇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乡镇监测对象的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和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工作;负责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具体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隆安县南圩镇人民政府二层单位,无内设机构;本单位核定编制有11个,实际有11个,外聘1人,共12人;退休人员共11人。本单位仅有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本单位单独编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54.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9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76万元,增长5.9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99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76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2023年有人员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事业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经营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其他收入,与2022年度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收入,与2022年度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己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54.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4.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76万元,增长5.9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3.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19万元,增长63.68%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有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33.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有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8.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下降。

4.其他支出(229类)0万元:主要用于:退还计划生育知情选择承诺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申请人数减少。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结余分配,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3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76万元,增长5.99%。其中:基本支出154.9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86万元,支出决算为15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60万元,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基数减少。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年中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1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有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长护险费、工资发放,计生工作正常开展费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32万元,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基数下降。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45万元,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下降。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其他预算收入和支出。主要用于:2023年度本单位无其他预算收入和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6万元津贴补贴6.22万元奖金14.4万元绩效工资40.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5万元住房公积金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9万元生活补助12.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3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38万元邮电费0.23万元差旅费13.65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劳务费1.4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人员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2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人员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3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人员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3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和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00个,累计0.0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2023年本单位无以上费用预算和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预算和支出。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预算和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车运行费预算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2023年本单位无相关业务活动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隆安县南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车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和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8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1.0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单独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上级部门统一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我部门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工矿企业负责人卫生健康意识不高,重视不足,卫生健康管理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监督对象不断完善卫生健康管理措施,促使公共场所环境质量上提升,工矿企业职业病防范措施不断完善。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绩效评价范围。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级补助”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项目的绩效目标均能够顺利完成,资金执行情况良好,各项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的范围和金额进行使用,无挪用、挤占现象,做到了专款专用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绩效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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