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隆安县林业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隆安县林业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林业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安县林业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隆安县林业局是隆安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林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负责组织和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县级国有森林经营资源经营单位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组织编制县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负责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环节审核工作,开展林地森林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 503 隆安县林业局(一级预算单位)
2. 503001 隆安县林业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3. 503002 广西龙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二级预算单位)
4. 503004 隆安县乡镇林业站(局属单位)
5. 503005 隆安县生态公益林站等二层事业单位(局属单位)
6. 503006 隆安县礼智林场(二级预算单位)
7. 503007 隆安县林业技术工作站等二层参公事业单位(局属单位)
第二部分:隆安县林业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林业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4914.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14.7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7323.13万元减少2408.38万元,下降32.8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899.53万元,为隆安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7314.69万元减少2415.16万元,下降33.02%,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禁食野生动物补偿处置支出256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
4.其他收入 15.2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8.44万元增加6.77万元,80.21%,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野生猕猴猎捕协助检疫服务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6.1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12.74减少6.55万元,下降51.41%,主要原因是预付账款未能结转。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4914.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14.7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7323.13万元减少2408.38万元,下降32.8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99.08万元减少199.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绩效奖金支出功能科目放到农林水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117.98万元减少117.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行政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功能科目放到农林水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113.50万元减少133.97万元,下降14.52%,主要原因是改制后2021年人员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43.8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74.45万元减少30.6万元,减少41.10%,主要原因是改制后2021年人员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366.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退耕还林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29.40万元增加336.95元,增加1146.09%,主要原因是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列入节能环保支出科目。
6.农林水支出4270.4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行政运行和林业事业机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6695.43万元减少2424.98万元,下降36.22%,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禁食野生动物补偿处置支出256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92.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84.85万元增加7.8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2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29.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防灾减灾列入农林水支出。
9.其他支出15.1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植树造林、资源保护等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15万元怎增加0.18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野生猕猴猎捕协助检疫服务支出。
10.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
11.年末结转和结余6.2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6.19万元增加0.03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非本级财政拨款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林业局(汇总)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9.5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7314.69万元减少2415.16万元,下降33.02%,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禁食野生动物补偿处置支出2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4.75万元,项目支出3274.78万元。
隆安县林业局(汇总)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调整预算数为5163.78万元,支出决算为489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调整预算数为109.89万元,支出决算为 9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9%。主要用于本部门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差异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等人员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调整预算数为45.57万元,支出决算为 4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3%。主要用于本部门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差异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等人员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调整预算数为366.35万元,支出决算为36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和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支出。
6.农林水支出年初调整预算数为4518.54万元,支出决算为 427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1%。主要用于林业行政运行和林业事业机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差异主要原因是生态效益公益林、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等林业项目资金当年无法完成全部支出,需要延迟到2022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调整预算数为94.22万元,支出决算为9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差异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等人员减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调整预算数为29.21万元,支出决算为2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隆安县礼智林场管护用房建设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4.7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7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84.85万元的124.87%。差异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提高、缴纳社保费提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6.53万元的87.10%。差异主要原因是差旅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51万元的478.82%。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四)资本性支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林业局(汇总)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
隆安县林业局(汇总)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林业局(汇总)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
隆安县林业局(汇总)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45万元,与年初预数4.56万元相比,减少了1.11万元,减少24.34%。与上年支出数13.48万元相比,减少了10.03万元,同比减少74.41%,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年初预数相同,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3万元相比,减少了0.6万元,减少20%;与上年支出数11.83万元相比,减少了9.43万元,减少79.71%,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报废了3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56万元相比,减少了0.51万元,减少32.69%,与上年支出数1.65万元相比,减少了0.6万元,减少36.36%,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日常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隆安县林业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4万元,平均每辆1.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8次,人次20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市级以上接待批次28次,人次205次,无违规接待现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96.53万元减少12.45万元,减少13.16%。主要原因是:差旅支出减少,比2020年95.69万元减少11.61万元,减少12.13%。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机构改革、退休等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9.41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并做好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0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0.39%。
共组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7.23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发放1608.35万元涉及107.24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惠及全县约35977户,增加了林区群众的经济收入,社会效益好,有效助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并能提升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生态公益林受益户家庭年收入增加,带动脱贫村脱贫农户增收。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对项目受益户和受益企业进行调查,项目村村民对项目满意度较高,达到了95%以上。
组织对隆安县林业局(汇总)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14.7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营林生产、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完成了目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发放1747.95万元,惠及全县约36237户144948人口,增加了群众的经济收入,社会效益好,有效促进我县的乡村振兴工作,有效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并提升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森林资源有效保护,促进林业发展,生态公益林受益户家庭年收入增加,带动脱贫村脱贫农户增收,促进人人护林,人人爱林。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对项目受益户和受益企业进行调查,项目村民对项目满意度较高,达到了95%以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自评得分为91 分。全年预算数为1707.23万元,执行数为1608.35万元,完成预算的94.2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发放1608.35万元涉及107.24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惠及全县约35977户,增加了林区群众的经济收入;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生态公益林受益户家庭年收入增加,带动脱贫村脱贫农户增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管护合同签订不够全面,全县有3万多亩公益林地,因群众不愿意纳入公益林管理未签订管护合同,有个别群众因面积较少而不愿意签订管护合同领取补偿金;二是部分林地存在纠纷一直未能调解,资金难以兑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档案管理工作,结合目前开展的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完善区划落界工作,认真做好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不断加大管护合同的签约率;二是协同县调处部门,尊重历史,尊重群众意愿,认真做好林地纠纷的调处工作,为公益林的管护提供安全保障。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5 分。2021年初预算为540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0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89万元,项目支出4111.83万元),决算数为4914.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1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4.77万元,项目支出328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0.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造林任务提前完成;二是做好林木采伐审核审批工作;三是做好林地管理工作;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五是持续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六是做好森林督查查处整改;七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八是抓好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九是扎实开展林业精准扶贫;十是常抓党建促廉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中央资金的使用规范程度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内容,所列举的使用范围比较广泛,使用单位不敢具体操作使用资金,致使资金的使用进度不高。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巩固脱贫成果,大力推进林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二是全面推进林长制建设,完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三是加强林地使用的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加快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打造产业集群;五是编制“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增加采伐量;六是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和林区稳定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隆安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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