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及广大普查对象更好地理解《隆安县南圩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南圩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阶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现就相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 背景与目的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我国“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好本次普查,对于摸清我镇农业农村发展底数,准确把握农业生产新形势、乡村发展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正式启动并安排部署我镇普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 核心内容解读
(一)明确普查对象与范围,确保全面覆盖
普查对象:涵盖了与我镇“三农”相关的各类主体,包括镇政府及村(居)民委员会等行政组织,农村所有住户(无论是否从事农业经营),以及所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含城镇中的农业生产经营户)。
行业范围:涵盖了从传统种养业(农作物、林、牧、渔)到现代农业服务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全产业链。
普查内容:不仅关注传统的农业生产条件、粮食生产,还特别强调了“大食物生产情况”(体现食物来源多元化)和“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关注科技、绿色、效率等新动能),并结合乡村发展、农民生活,全面反映新时代“三农”面貌。
(二)划定关键时间节点,明确阶段任务
普查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这意味着普查数据反映的是在这个特定时点上的状况。
时期资料:2026年全年。这要求收集年度内的生产、经营等活动总量数据。
当前重点:《通知》聚焦 “准备阶段” ,明确了组建机构、收集资料、落实保障、宣传动员、人员选训、区域划分、清查摸底等七项具体任务,为2027年初正式入户登记打下坚实基础。
(三)创新组织实施方式,强调高效务实
成立 “工作专班” 而非设立永久性的议事协调机构,体现了高效、灵活、务实的组织原则。
组成:整合了镇领导、包村干部、镇直单位及村(社区)负责人,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网络。
运行:办公室设在统计办,明确了负责人和印章使用规则,确保工作顺畅。
性质:属阶段性临时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相关工作转入常态化管理,避免机构臃肿。
(四)突出三项核心要求,保障普查质量
1.坚持依法普查: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强调了对普查对象和普查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约束,特别是对普查对象资料的保密规定,消除普查对象顾虑,确保数据源头真实。
2.严把数据质量:将数据质量作为生命线。通过全流程质量控制、建立责任制、强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及人为干扰,确保普查数据 “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
3.注重成果开发:普查的目的在于应用。要求依法公布结果,并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将普查数据转化为政策建议、发展规划的有力支撑,最大化发挥普查价值。
三、 重要提示
对于普查对象:请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提前了解相关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依法履行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的义务,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开展工作。
对于各村(居)及镇直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工作专班协调联动,落实好本区域、本领域内的普查准备任务,特别是宣传动员和摸底工作。
对于普查工作人员:将接受严格培训,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依法普查,对知悉的普查对象信息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本次农业普查准备阶段工作已全面启动,需要全镇各级、各部门及广大普查对象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通过扎实细致的前期准备,为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开好头、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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