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消除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违法行为。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场所负责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提升应急能力:完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及应急处置机制。
保障公共安全:为全镇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与重点内容
(一)排查范围
涵盖全镇人员密集场所,包括:
公共服务类:商业综合体、酒店、饭店、市场、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管机构。
生产流通类: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场所。
特殊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点。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日常管理机制缺失: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责任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或操作不熟练。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微型消防站装备不足、员工不会使用。自动消防设施未定期维保,防火检查巡查流于形式。
2.“两个通道、一个场地”占用: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未施划标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门窗设置防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
3.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地下室等区域违规停放或充电。“飞线充电”、使用劣质充电器,充电设施故障未维修。室内场所违规停放充电(如宿舍、仓库)。
4.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火墙、防火门损坏或缺失,楼梯间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管线井封堵不严,厨房、库房未与其他区域防火分隔。
5.违规装修材料使用:疏散走道、吊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材料搭建宿舍或保温层。
6.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厨房油污堆积未清理,燃气管线老化,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动火作业未审批、未清除可燃物、未专人监护。
7.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不当:违规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罐违规存放(尤其高层建筑)。
8.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营业期间违规施工。未配备灭火器材,未清理周边可燃物。
9.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消防水泵未处于自动状态。消火栓无水、喷淋系统失效,疏散设施未统一管理。
10.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员工缺乏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未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群众安全意识薄弱。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5月8日前):制定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二)实施阶段(5月9日至7月24日):
1.全面排查: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底数清单,逐家检查。
2.隐患整改:建立问题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3.执法打击:严查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罚。
(三)总结阶段(7月25日至7月31日):总结经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四、保障措施
1.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
2.对隐患久拖不改的场所采取“硬措施”,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3.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等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重点场所注意事项
养老院、学校、医院:重点检查疏散通道畅通性、夜间巡查制度落实。
商场、市场:严禁货物堵塞消防通道,规范电气线路敷设。
劳动密集型企业:清理车间内违规住宿,规范危化品存储。
宗教场所:规范燃香点蜡行为,杜绝明火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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