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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隆安县2025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及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方案政策解读

2025-03-06 10:19         来源: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现将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隆安县2025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及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方案》(隆政办函〔2025〕8号)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各乡镇项目上报情况及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到位情况,制定《隆安县2025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及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方案》(隆政办函〔2025〕8号)。(以下简称《实施计划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项目入库情况

2025年第一批纳入项目库项目共计307个,总投资73319.2168万元。其中,产业项目17个,投资23215万元;就业类项目6个,投资10500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259个,投资29877.2168万元;其他项目4个,投资3400万元;粤桂协作资金项目14个,投资4957万元;中铁帮扶资金项目7个,投资610万元。

(二)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情况

2025年第一批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253个,总投资50062.2548万元,其中,非自建实施项目80个,投资45834.3154万元,自建实施项目173个,投资4227.9394万元。非自建实施项目主要涉及产业发展项目、就业项目、乡村建设项目、其他管理费等项目(含粤桂协作资金及中铁帮扶资金拟安排项目),自建项目主要包括村路修缮、屯路修缮、生产路等乡村建设项目。

入库储备及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为2024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要支持项目,原则上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应从项目库中选取,后续财政衔接资金主管部门将结合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轻重缓急项目、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等因素,落实资金分配方案,项目具体落实资金情况以资金分配方案为准。

三、工作要求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计划的编报、制定资金安排方案,报备各有关部门;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安排和划拨;主管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工作;项目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要配合项目实施管理。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桂扶领发〔2018〕20号)要求做好各级公示公告。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          

(解读作者:李娟芬   652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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