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隆安县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各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治区反馈我县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共60条,涉及经济、交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按照整改工作要求,我县及时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认领,将反映问题客观、内容具体、指向明确、合法合理的归类为建设性意见建议共2条;将内容不具体、不了解情况、不符合政策要求、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归类为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共58条。截至6月,2条建设性意见建议已全部如期完成整改(详见附件),58条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均已做好解释说明。
二、采取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我县对自治区反馈的60条意见建议,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梳理归类为建设性意见建议和非建设性意见建议,于2023年5月23日制定印发《隆安县落实自治区绩效考评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限、责任人和目标,压紧压实责任,落细落实措施,确保整改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结果到位。同时将方案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加强督促,推进整改。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高我县社会评价满意度。我县将2022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情况列入2023年度隆安县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县督查考评办对各责任单位的重点整改事项全程跟进,在日常督查考评中不定期对重点整改事项进行督查,确保整改不漏项,不走过场。对绩效考评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整改效果差的,在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中视情况扣分或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问责。
(三)回应诉求,提升满意度。为让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所提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我县严格按照“谁整改谁公布”的原则,要求责任单位对整改措施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在整改项目涉及的镇、村(社区)、屯宣传栏张贴公示,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同时,组织有关责任单位深入到整改项目点开展走访了解整改工作,收集群众对整改成效的意见建议,形成“反馈—整改—提升”闭环管理,不断提高群众认可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社会评价工作要求,继续抓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以实绩实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附件:《自治区绩效考评2022年度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
隆安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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