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考评责任单位:
为做好南宁市绩效考评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现将《隆安县落实南宁市绩效考评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隆安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2023年5月31日
隆安县落实南宁市绩效考评2022年度
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度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南绩办通〔2023〕14号)要求,为做好南宁市绩效考评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民为本、守正创新,坚持系统施治、数据赋能,聚焦让人民生活幸福之“国之大者”,着力转变机关作风,提升管理效能,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激发共建共治内生动力,以高质量的绩效管理服务推动新时代壮美广西、首府南宁建设贡献隆安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以人民满意作为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实践中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绩效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评价权、监督权,以整改工作的实绩实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
——坚持从严从实。将意见建议整改与民意走向梳理相结合,逐一制定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作出整改承诺,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相结合,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与过程管理和抽查核验相结合,把问题清单变成任务清单,敢于较真碰硬、督促真整实改、用扎实的整改成效搭建起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
——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发扬以往好经验好做法,将群众意见建议逐一编码挂账,实施分类管理,动态清零销号。问题性质相对单一的,立行立改、终端见效;问题事关全局长远的,集中发力、重点突破;问题受客观条件所限、短期难以解决的,主动回应、积极疏导。
——坚持系统施治。把抓问题整改与部门协调联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整改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与增进民生福祉结合起来,集中力量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与机关作风转变结合起来,推动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与长效机制建立结合起来,对普遍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对症施治,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三、整改内容
市绩效办通过南宁市绩效管理智能化平台最终反馈我县南宁市绩效考评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共109条,涉及经济、交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县督查考评办组织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解,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将反映问题客观、内容具体、指向明确的归类为建设性意见建议共3条;将属于表扬性质或内容不具体、不了解情况、不符合政策要求、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归类为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共106条,形成《隆安县落实南宁市绩效考评2022年度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附件1)及《隆安县落实南宁市绩效考评2022年度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附件2)。
四、具体措施
(一)认领意见建议。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自身职责,对意见建议进行初步梳理,经调查摸底、逐一分析后分类形成建设性意见建议和非建设性意见建议。
(二)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对意见建议要瞄准目标、抓住重点、分类整改。对能解决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解决;对情况复杂,尚不具备完全整改条件的,要做好整改计划,分阶段分步骤,限期完成;对由于政策等因素不能解决以及确实不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要加以说明。具体分两种形式制定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建设性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按照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有可查实的回访记录、有改进的工作机制等“七个有”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整改措施中提出的目标要符合各责任单位实际,做到可实现、可核实、可检验,防止说大话、空话。二是对于非建设性意见建议中不了解情况、不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要通过对政策宣传介绍,让群众知晓和理解,对于内容不具体、要求不明确的意见建议,要进行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县督查考评办对各单位填报的整改措施、情况说明进行审核汇总后形成我县整改方案于6月2日前报市绩效办。
(三)作出整改承诺。各责任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示建设性意见的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各责任单位要于5月31日前,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可检验的成果等进行公示;9月10日前,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公示情况的网址、照片等报县督查考评办备案。县督查考评办负责将县本级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在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报市绩效办备案。
(四)强化过程管理。各责任单位要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过问整改工作进度,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跟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定期填报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进度,7月10日前完成中期整改进度填报,9月10日前填报整改完成情况,9月20日前完成回访情况填报。县督查考评办要对整改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促进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五)开展考核评价。2023年12月底前,由县督查考评办对各责任单位就整改完成情况、回应群众诉求等方面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察访核验。每发现一个项目未按要求整改的,将按绩效考评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六)参选“十佳整改案例”。2023年度南宁市将组织开展第二届社会评价“十佳整改案例”评选活动,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做好案例申报工作,并于8月25日前将参选案例报县督查考评办,由县督查考评办审核汇总后按程序上报。获评南宁市“优秀整改案例”和“十佳整改案例”的,将按照绩效考评有关规定进行加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深入开展靶向整改、系统治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靠前指挥、把准方向,将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整改工作领导有方、推进有力。
(二)注重整改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交通、医疗、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政务服务等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多年反复提出、久而未决的问题,要深入调研、找准症结,精准用力、重点突破,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成果共享的可及性。
(三)健全整改机制。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要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构建群众意见“收集—反馈—整改—考评”的闭环工作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推动整改落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强化科学决策,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附件:1.隆安县落实南宁市绩效考评2022年度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
2.隆安县落实南宁市绩效考评2022年度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
3.隆安县落实南宁市绩效考评2022年度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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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督查考评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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