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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隆安县落实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方案》的 通知

2022-07-21 09:43         来源:隆安县督查考评办公室

各被考评责任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经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隆安县落实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隆安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0日

隆安县落实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民意

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方案

根据《关于反馈2021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南绩〔20226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聚焦让人民生活幸福国之大者,加快推进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转变机关作风提升管理效能,有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激发共建共治的内生动力,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改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满意作为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对意见建议的整改,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健全绩效考评工作机制,把抓整改与抓绩效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目标实施,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整改内容

市绩效办反馈隆安县2021年度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共64条,涉及经济、卫生、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县督查考评办组织各级各部门将意见建议进行梳理认领,将反映问题客观、内容具体、指向明确、合法合理的归类为建设性意见建议共3条,将内容不具体、不了解情况、不符合政策要求、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归类为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共61条,并通过责任分解形成了《南宁市绩效考评2021年度民意调查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附件1)及《南宁市绩效考评2021年度民意调查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附件2)。

四、实施步骤

(一)分解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职能的意见建议进行初步梳理,经调查摸底、逐一分析后分类形成建设性意见建议和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报县督查考评办。县督查考评办组织人员对各级各部门认领的意见建议再次逐条分析、归类、汇总,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确定整改目标任务。

(二)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单位对意见建议要瞄准目标、抓住重点、分类整改。对能解决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解决;对情况复杂,尚不具备完全整改条件的,要做好整改计划,分阶段分步骤,限期完成;对由于政策等因素不能解决以及确实不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要加以说明。具体分两种形式制定整改方案:一是针对建设性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按照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有可查实的回访记录、有改进的工作机制等七个有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整改措施中提出的目标要符合各责任单位实际,做到可实现、可核实、可检验,防止说大话、空话。二是对于非建设性意见建议中不了解情况、不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要通过对政策宣传介绍,让群众知晓和理解,对于内容不具体、要求不明确的意见建议,要进行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督查考评办对各单位填报的整改措施、情况说明进行审核汇总后形成我整改方案于2022730日前报市绩效办。(各责任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2

(三)督促检查落实。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推动绩效考评、政务公开与网络监督工作相结合,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对照整改目标,倒排工作进度,分阶段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县督查考评办将对各责任单位重点整改事项,要全程跟进,全程监督,防止整改流于形式,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圆满完成。

(四)总结整改成效。年终各责任单位要对整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即对年度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整改成效、群众满意度情况等进行总结,填写《南宁市绩效考评2021年度民意调查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3),20221125日前报送县督查考评办,由县督查考评办汇总形成我整改完成情况报告,20221130日前报市绩效办。

(五)公开整改情况。各责任单位于2022730日前整改方案及20221130日前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指向明确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情况,要公示到乡(镇)、村(社区),公开情况报县督查考评办备案。县督查考评办负责将县本级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在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六)强化考评。自治区、南宁市在年终察访核验时将从整改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公示公开、实绩实效等方面,对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且今年自治区、南宁市将组织开展含金量高、影响力大、获得感强的“十佳整改案例”评选活动,并在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扩大社会影响。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做好自治区、南宁市“十佳整改案例”申报工作,对入选自治区、南宁市十佳整改案例”的,将按照绩效考评有关规定在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中进行加分。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做好自治区南宁市绩效考评察访核验备查准备工作对经绩效考评察访核验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整改效果差的,按照绩效考评有关规定在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中进行扣分。

五、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群众满意为标尺,深入开展靶向整改,有效保障改善民生。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靠前指挥、把准方向,与中心工作一起抓、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推进有力有效。

(二)强化跟踪问效。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跟踪回访,全面掌握动态,通过晒清单”“报账单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整改的项目要加强统筹,合力推进;对检查发现的整改漏项、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跟进;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重点监督指导,问效直至问责,推动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做好成效宣传。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及时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扩大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访问等方式向广大群众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意见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让意见整改真正取信于民,真正把让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落到实处。

(四)完善整改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构建群众意见收集反馈整改考评的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使整改落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提高行政效率、推动科学决策、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附件:1.南宁市绩效考评2021年度民意调查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

            2.南宁市绩效考评2021年度民意调查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

            3.南宁市绩效考评2021年度民意调查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

隆安县督查考评办公室                   20227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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