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及隆安县“十五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编制参考大纲及动态维护正向优化指标表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2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隆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规划修改工作。
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规划》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9月1日,共30天。
《规划》可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x.gov.cn)查阅。
现场公示地点设在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71号1号楼),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邮寄地址: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71号1号楼5楼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收,邮编:532799);电子邮箱:3293401959@qq.com(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上标注“隆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在线方式: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po/f/index2-ce6a720bfb544c038d65e40ffda43e8b),在线提出意见、建议。
热忱期待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隆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026年修改)(公示稿)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3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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