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96号)要求,我局已编制了《隆安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征求意见。
一、公告时间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30日。
二、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30日)内送达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520976,邮寄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71号1号楼5楼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收,邮编:532799)。
特此公告
附件:1.隆安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2.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起草《隆安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说明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7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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