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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3月11日,截至2026年3月11日,未收到社会公众修改意见和建议。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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