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概况
“居住证办理”是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办理居住证的咨询、受理、审核及发证等服务。
办理结果

申请人获得居住证,从而享有当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居住证作用包括保障居住权益、享受当地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以及便利出行、就业和生活。

申请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依法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公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设置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点)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渠道
(二)线下办理
  • 01
    申请

    申请人到南宁市隆安县政务中心四楼公安局18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居住证业务申请表(点击下载空表)  (点击查看样表)

    2

    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3

    就业证明(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居住证的提供)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居住证的提供)

    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居住证的提供)

    办理地点: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隆安县政务中心四楼公安局18号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咨询方式:0771-6523109

  • 02
    受理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 03
    审核

    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居住、就业、信用等背景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

  • 04
    制证

    制证中心根据接收到的信息制作居住证。制作完成的居住证将通过邮寄或到受理点自取的方式发放给申请人。

咨询互动
现场咨询: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隆安县政务中心四楼公安局18号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电话咨询:0771-6523109  监督电话:0771-6521226
  • 申请人尚未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或登记未满半年的可以办理吗?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必须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才能申领居住证。为了满足在当地实际居住满半年但没有及时申报居住登记急需用证的群众申领居住证,南宁出台相关措施,群众提交在当地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即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常见错误示例:居住证年满一年签注需要收费的说法是错误的,居住证签注免费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