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办理”是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确认退休资格、办理退休手续、申领养老金等服务的过程,使职工能够顺利过渡到退休状态并享受相关待遇。退休办理有两种不同方式,分别是:正常退休(职)办理和提前退休(职)办理。
名词解释:
正常退休(职):指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条件时办理的退休手续。
提前退休(职):指职工在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时,因特定原因或条件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退休业务办理完成,职工成功获得退休证,开始领取养老金,并享受其他退休福利,如医疗保险等。
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46号),自2022年1月1日(含)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退休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金额发放,取消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
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待遇领取地在本经办机构且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由档案托管单位或个人)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核定养老金申请。
因单位改制等原因应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人员,由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纳入统筹申请。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参保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3.从事特殊工种符合相关文件所规定的年限。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2.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文件类型 | 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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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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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 |
复印件1份/验原件 |
单位申报的,提供复印件1份;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的,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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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养老保险手册、缴费卡片或转移单(如有缴费记录不完整的) |
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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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事档案(或档案预审花名册,如经过档案预审) |
验原件(未经过档案预审的,需提供档案预审花名册,无需再提供人事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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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核准表》(点击下载) |
原件 |
通过内部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交 |
|
6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表》(点击下载) |
原件 |
通过内部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交 |
|
7 |
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非广西户籍人员且在广西区域内累计缴费不足10年) |
复印件/验原件 |
单位申报的,提供复印件1份; |
|
8 |
改制单位或新参保企业原离退休人员纳入统筹的相关材料: (1)《改制单位等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请表》(点击下载),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 |
复印件/验原件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文件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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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点击下载)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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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退休批文 |
复印件1份 |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有申请人本人签名或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文件类型 | 说明 |
|---|---|---|---|
|
1 |
申请人本人签字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点击下载) |
原件1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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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公示》(点击下载) |
原件1份 |
灵活就业人员无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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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公示情况表》(点击下载) |
原件1份 |
灵活就业人员无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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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 |
复印件1份/验原件 |
单位申报的,提供复印件1份; |
|
5 |
人事档案 |
验原件 |
|
|
6 |
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非广西户籍人员且在广西区域内累计缴费不足10年) |
复印件1份/验原件 |
单位申报的,提供复印件1份;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文件类型 | 说明 |
|---|---|---|---|
|
1 |
申请人本人签字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申请表》(点击下载) |
原件1份 |
|
|
2 |
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
原件 |
鉴定结论通过内部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交 |
|
3 |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 |
复印件1份/验原件 |
单位申报的,提供复印件1份; |
|
4 |
人事档案 |
验原件 |
|
|
5 |
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非广西户籍人员且在广西区域内累计缴费不足10年) |
复印件1份/验原件 |
单位申报的,提供复印件1份; |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发送短信通知(结果送达);
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
3.自助机查询打印;
线上查询:
1、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可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APP或官网(点击进入)进行操作

2、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平台: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绑定社保卡后可查询养老金信息。

3、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可查询社保信息,包括养老金账户余额和缴费记录。
4、智桂通APP / 爱南宁APP:支持社保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等功能。

电话查询:拨打南宁市社保服务热线 0771-12333,可咨询养老保险账户信息、缴费记录等问题。
线下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前往南宁市社保中心或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通过柜台或自助设备查询养老金账户信息。
不可以,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单位进行区分,无工作单位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申报退休,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代为申请办理。
1.(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待遇领取地在本经办机构且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其中:(1)参保人是企业职工的,由用人单位代办申请。 (2)参保人是自由职业者并有档案托管的,由档案托管单位代理申请。 (3)参保人是自由职业者,无档案托管或无视同缴费年限的,由本人申请办理。
2. (机关)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经批准退休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原系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
1.参保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符合原劳动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公布的特殊工种名录,且符合相关文件所规定的年限。
3.或符合政策性提前退休条件的。
1.申请人本人签字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原件1份;
2.《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公示》,原件1份;(灵活就业人员不需提供)
3.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1份,个人申请的,验原件;
4.有缴费凭证的,提供缴费凭证(《养老保险手册》、个人权益单、养老保险转移单等),验原件;
5.人事档案,验原件。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经核准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后,当月再申请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
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男年满55周岁,女45周岁),提供人事档案等材料向经办机构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