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概况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经过登记等手续,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结婚登记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结婚作为男女双方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当事人不得任意而为。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不受任何单位或他人的干涉,婚姻登记机关要依法办事,给予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办理结果

申请人双方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文件,完成登记后,他们将获得结婚证书,从而在法律上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条件
1

婚姻登记机关具有职责;

2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

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4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

双方自愿结婚;

7

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书面材料。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办理渠道
办理说明

1、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携带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现场办理,也可先在网上或者婚姻登记处窗口进行预约后,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结婚登记。

2、开展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后,南宁市户籍居民可以在全国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涉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由全国任一涉外婚姻登记处负责。

办理流程
  • 01
    网上预约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跳转至“八桂有约”公众号进行预约。

    温馨提醒:

    (1)当事人应当在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预约程序受理申请。如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

    (2)如需重新预约的,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

  • 02
    申请

    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员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序号 材料名称

    1

    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材料

    说明: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

    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说明:

    1.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窗口名称:南宁市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民政大厅民政局综合业务窗口

    窗口电话:0771-652891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民政大厅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

  • 03
    初审

    查验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和书面材料,请当事人阅读《结婚登记告知单》,并签字。

    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告知书》。

  • 04
    受理

    确认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齐全、规范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按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 05
    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 06
    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员填写结婚证。经认真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向双方当事人颁发结婚证。(1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图

其他说明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免征。

相关服务
查询服务

猜你需要查看南宁市各婚姻登记窗口信息:

机构 地址 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
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C座6楼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771-3216955 9:00-12:00
13:00-17:00
青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 0771-5560996 9:00-12:00
13:30-16:30
兴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55号 0771-3290385 9:00-12:00
14:00-17:00
江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宁市华南城2号馆4楼(政务中心) 0771-4951070 9:00-12:00
14:00-17:00
西乡塘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宁市西乡塘区江北大道青川段11号(邕江北岸公园上尧码头段) 0771-3131232 9:00-12:00
14:00-17:00
邕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宁市仙葫大道东145-1号(邕宁区民政局院内) 0771-4790479 9:00-12:00
14:00-17:00
良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宁市良庆区西平四街57-1号 0771-4509650 9:00-12:00
14:00-17:00
武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标营路352号南宁市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0-47号窗口、城区大绣球广场对面) 0771-6237420 9:00-12:00
14:00-17:00
横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宁市横州市横州镇淮海路82号(横州市卫生健康局4楼) 0771-7251398 8:00-12:00
15:00-18:00
宾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广场南路30号 0771-8237932 8:00-12:00
15:00-18:00
宾阳县黎塘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334号 0771-8286030 8:30-12:00
15:00-17:30
上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智城路258号 0771-5221693 8:00-12:00
15:00-18:00
马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宁市马山县威马大道19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0771-6818798 9:00-12:00
14:30-17:30
隆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蝶成路201号(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771-6528917 9:00-12:00
15:00-18:0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另作安排)
咨询互动
现场咨询: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民政大厅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电话咨询:0771-6528917  南宁市其他登记窗口咨询电话如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