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6年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考试暨考核合格证书定期校验工作的通知

2026-08-05 09:30         来源: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经研究,我局于近期开展2026年度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考试(包括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定期校验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尚未取得相应《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助产技术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临床医学类、助产专业护理专业学历;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妇产科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妇产科专业)和执业护士资格,并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经验(执业证注册时间为2026831日以前);

3)医德医风良好,无医疗事故发生。

2.计划生育技术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临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取得医师(执业范围妇产科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者,可报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终止妊娠手术和结扎手术;妇产科或外科临床工作不满三年者,只可报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执业证注册时间为2026831以前);

3)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妇产科专业),可报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执业证注册时间为2026831日以前)。

(三)培训和考试安排

我县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委托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培训和考核安排详见附件9《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定期校验

(一)校验对象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三年有效期内在岗人员。

(二)免考条件和考核对象

1.免考条件

1)医德医风良好,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发生

22023年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三年有效期内获得妇产科系列相关专业的自治区级或国家级类继续教育学分达15分及以上;

3)目前仍在相应资质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2.考核对象

2023年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三年有效期内获得妇产科系列相关专业的自治区级或国家级类继续教育学分未满15分者

培训和考核安排:《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定期校验培训和考核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委托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培训和考核安排详见附件9《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三、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810—14日各医疗机构送材料

(二)报名地址

隆安县城厢镇城西路22号隆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二203妇幼健康咨询电话:6520958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参加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考试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定期校验所需材料,请按《报名所需材料》(附件1)提供。为简化流程,报名所需材料有关复印件仅需提供一份。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写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为提高审核效率,请各单位本单位所有考生的《申报表》(附件2)、《定期校验申请表》(附5)与报名所需材料的复印件整理成册,按附件1的顺序排列好。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资格审查后在《申报表》或《定期校验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单位报送报名材料时须提交相应《汇总表》(附件34、附件67)纸质版各1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邮箱:lawjjfyjkg@139.com

四、其他事项

(一)退休人员报考

1.退休人员若在本单位继续延聘,须提供继续延聘的单位证明文件;若在其他医疗机构外聘,须变更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

2.退休人员为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限制在65岁以内;其他职称人员不能超过退休年龄10年以上。

(二)医师执业证书注册范围为中医专业(没有明确妇产科范围),可按照老人老办法给予参加定期校验,暂不准许参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考试。

(三)如原持有《计划生育合格证》的人员,可按原项目参加定期校验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换发计划生育技术项目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其他项目须参加相应的资格培训和考试,方可申报《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四)原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因工作原因到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工作的,按照老人老办法给予参加定期校验。

(五)期满定期校验时如需增加计划生育技术项目者,须参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重新申报《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培训考核人员需准时参加培训班,参加考试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未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试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全文请登录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lax.gov.cn

附件1.报名所需材料

2.隆安县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考试申报表

(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

3.2026年助产技术服务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4.2026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5.《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定期校验申请表(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

6.2026年助产技术服务资格定期校验汇总表

7.2026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定期校验汇总表

8.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申报个人承诺书

9.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桂公网安备450123020000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230001

桂ICP备11001999号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广西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站建设管理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