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受理了隆安县南圩镇卫生院增设诊疗科目的申请。经审核资料,现将隆安县南圩镇卫生院拟变更诊疗科目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机构名称:隆安县南圩镇卫生院
医疗机构类别:卫生院
原核准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科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拟变更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科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精神科/****
对上述拟变更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隆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该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注册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无异议,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变更注册登记。
联系电话:0771-6522245、6521640。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20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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