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33号)有关规定,隆安县卫生健康局现对以下医疗机构变更备案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原备案登记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卫生健康局5号窗口
联系电话:0771-6521640
邮政编码:532799
公示单位(盖章):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公示日期:2026年1月19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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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原备案登记事项 |
变更备案后登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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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隆安卢如凯诊所 |
隆安卢如凯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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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隆安县城厢镇民安街103号 |
隆安县城厢镇民安街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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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卢如凯 |
卢如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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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科目 |
外科/中医科 |
内科/中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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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牙椅)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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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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