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改善我县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印发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45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隆安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县残联理事会理事长
成 员:县残联理事会分管副理事长
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县人社局分管副局长
县卫计局分管副局长
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
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县审计局分管副局长
县扶贫办分管副主任
城厢镇分管副镇长
南圩镇分管副镇长
那桐镇分管副镇长
雁江镇分管副镇长
乔建镇分管副镇长
丁当镇分管副镇长
古潭乡分管副镇长
都结乡分管副乡长
布泉乡分管副乡长
屏山乡分管副乡长
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康复机构设置规划,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监督管理,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政策解读和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县残联理事会理事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18年10月26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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