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隆安县棒棒幼儿园等14所民办幼儿园向我局提交终止办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其申请,取消其办学资质,同时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学许可证注销后,以下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二、终止办园的民办幼儿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清算,并妥善处置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三、为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确保学生及其家属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全县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民办幼儿园停止办学行动,妥善处理一切善后事宜,并依法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终止办学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隆安县教育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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