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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教育局关于准予隆安县剑桥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5-12-15 08:40     来源:隆安县教育局

隆安县剑桥幼儿园

你园关于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决定准予你园举办者由石艳梅变更为卢燕梅,园长由何凤华变更为梁秀洁。学校办学地址、学校类型、办学内容、办学规模不变。办学许可证号:245012360100198

    请你园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指导。

隆安县教育局

2025121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