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隆安县童语幼儿园等4所民办幼儿园向我局提交终止办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其申请,取消其办学资质,同时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学许可证注销后,以下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二、终止办园的民办幼儿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清算,并妥善处置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三、为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确保学生及其家属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全县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请广大学生家长把自己的孩子送往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民办幼儿园停止办学行动,妥善处理一切善后事宜,并依法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终止办学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隆安县教育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
终止办学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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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所在地址 |
办学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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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隆安县童语幼儿园 |
隆安县城厢镇文塔路文星街34、36、38号 |
教民245012360100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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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隆安县南圩镇贝贝佳幼儿园 |
隆安县南圩镇新宁路150号 |
教民2450123603003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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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隆安县都结乡星宇幼儿园 |
隆安县都结乡都结村都务屯11号 |
教民145012360900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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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隆安华侨管理区喜洋洋幼儿园 |
隆安华侨管理区浪湾大道3号 |
教民245012360600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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