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隆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9-25 17:55         来源:隆安县教育局

各学校:

根据《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538 号)和南宁市教育局印发《南宁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方案》的精神,现将《隆安县2025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易国钦      蓝珍艳,6528702


                 隆安县教育局        

                           2025925日      

附件

2025年隆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根据《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538 号)精神,为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核心,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注册对象

注册对象是19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师。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今年教师资格注册学校是:一中、三中、一小、南小、县幼、隆中、实中、二中、民中、南中、二小、三小、华小、宝小、杨小、二幼、宝幼、德润、华幼

三、注册条件

(一)首次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定期注册合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每个注册周期内年度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 360 个培训学时;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2.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中止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教育帮扶、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在最近一次的注册受理期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注册时间往后按年度顺延,顺延时间不得超过 1 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四、注册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请(925—1013日)。学校组织教师网上填报注册申请信息。

(二)学校确认(926—1031日)。申请定期注册的教师在指定时间范围内,按要求将注册材料提交到所在学校。由学校负责对本校教师提交的定期注册申请材料进行确认审核后,申报到隆安县教育局审核注册。学校确认要点如下:

1.核对申请人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属实。如申请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同步获取信息的,由学校教师核验人事档案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

2.核对网上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3.对材料齐全、信息正确的申请者按照要求在网上编写档案号。(按照教育局人事股要求编写学校档案号)

4.学校公示时间,不能低于5个工作日。

5.按要求汇总、整理资料,拿相关材料到隆安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初审。

(三)初审和公示(1114日前)。初审时间安排:

1.1013—17日:一小、三小、南小,杨小、二小、一中、宝小和5所幼儿园

2.1020—24日:三中、民中、南中、二中、实中和华小

3.1027—31日:隆安中学三个校区

教育局公示时间为1110—14日。

(四)复核(1121日前)。市教育局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初审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核,在系统给出复核注册结论。

(五)终审。自治区教育厅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六)领取完成注册的教师资格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教师资格首次定期注册工作。

(二)全面摸清底数,加强审核把关。各学校要对应纳入注册范围的对象进行全面摸底了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三)严格工作程序,密切沟通协调。各学校在实施定期注册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针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调整而产生的特殊情况,以及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不规范而出现的一些问题,要按照文件规定及时处理。如工作中遇到政策文件暂未明确的特殊情况或问题,要主动向县教育局人事股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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