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发〔201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机构)代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设立、撤销部分学校(机构)代码。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设立学校(机构)代码名单
隆安县都结乡中心小学龙选教学点附设幼儿班
二、 撤销学校(机构)代码名单
隆安县杨湾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
隆安县古潭乡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
隆安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23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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