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县直学校,隆安县人民医院,隆安县妇幼保健院: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做好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24〕30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在校学生视力监测,建立健全我县在校生视力档案,经研究,决定开展隆安县2024年在校学生视力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组织实施,由县各中小学在校生视力监测的学校相关人员、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落实。
二、监测时间
(一)春季学期: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二)秋季学期: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1月20日。
三、监测对象
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县直学校在校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在校学生视力监测工作,制定学校视力监测工作方案,各学校要指定一名副校长负责协调监测工作,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裸眼视力检查小组,做好在校生监测前的宣传和组织协调工作,使学生视力监测工作有序进行。
(二)医校配合、有序推进。我县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进校开展视力监测,具体详见《隆安县2024年学生视力监测(屈光度)安排表》(附件3)。与医院确定监测日期的学校,应提前一天准备场地和监测所用物资及用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派专人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医院进校当天,学校组织好本校裸眼视力监测小组人员,由医院技术人员负责进行统一培训,提高裸眼视力监测的能力。统筹人员,录入信息,学校负责录入学生基础信息及裸眼视力结果,监测医院负责录入屈光度结果及视力分析。各校上报医院学生基础信息时间:2024年春季学期,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秋季学期,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20日。
(三)及时反馈,做好服务。监测医院在完成监测后两周内,提供学生近视眼评估报告,学校接到反馈后,将学生个人的监测结果反馈给每位学生或学生家长,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要督促到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视光中心进一步检查,做好后续追踪及健康指导。
(四)健全台账,规范管理。各学校要完善学生视力档案,做好学生视力监测资料台账,根据学生监测结果,研究制定促进学生眼睛健康的措施。
五、其他事项
(一)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进校监测工作是提供免费服务,学校不准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二)视力监测中,屈光度监测项目是由监测医院完成,裸眼视力由学校裸眼视力检查小组负责完成,监测医院负责技术指导。学校在医院屈光度监测项目完成后,一周内把裸眼视力监测数据报给医院,以便医院及时完成视力分析。
(三)做好2024年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依托学生体质健康网,分别于春季学期2024年6月20日前和秋季学期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学生视力监测结果,填报数据主要包括左眼裸眼视力、左眼屈光度、右眼裸眼视力、右眼屈光度。
(四)各校收集好学校视力监测工作相关材料,并把工作总结电子版发到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邮箱:latwy@163.com。
(五)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各学校不能邀请其他视光中心进入学校开展视力监测工作,以免造成学生信息外泄。
(六)学校要落实好“双减”及“五项管理”工作,加强手机管理,加强爱眼护眼健康教育活动,强化户外体育活动,坚持眼保健操,改善视觉环境,持续科学开展学生近视防控工作。
(七)不定期邀请医院进校开展近视防控知识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近视防控意识。
附件:1.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2024
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教卫健〔2024〕2号)
2.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
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3.隆安县2024年学生视力监测(屈光度)安排表
隆安县教育局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6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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