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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中小学、龙翔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及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4〕10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人口较少民族寄宿生学生补助政策,切实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寄宿生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补助标准及对象
在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上,对农村学校的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年生均250元标准增加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二)实施范围
珞巴族、高山族、赫哲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门巴族、乌孜别克族、裕固族、俄罗斯族、保安族、德昂族、基诺族、京族、怒族、鄂温克族、普米族、阿昌族、塔吉克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景颇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仫佬族、土族等28个全国总人口在30万人以下的民族。
(三)资助资金分配及指标
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可用资金13801110元(其中中央资金11403838.24元,中央奖补2038971.76元,县级配套资金358300元),本次安排资金1125元(全部为中央资金),用于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人口较少民族寄宿生学生9人(其中小学4人,初中5人)。结余资金13799985元,作为本学期备用资金及2025年秋季学期资金。
二、发放方式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人口较少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提标部分资金,实行县级统发,资助资金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如个别学生本人因家庭原因无法办理银行卡(存折)的,可转入学生监护人银行卡(存折),但学校需收集该生与监护人有关的佐证材料备查。
三、工作程序
(一)严格落实管理职责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统筹指导辖区农村学校规范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确保补助对象精准识别、政策执行规范有序。
(二)严格审核把实
成立由年级组长、班主任、课任老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本学期申请补助的人口较少民族寄宿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审核、认定,并将评审过程形成会议记录。
(三)做好公开公示
学校将所有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要有醒目标题,公示情况需要拍照留档留查(照片要有人头和公示背景,分近景、远景各一张)。各校将发放结果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告知受助学生,并将告知情况拍照留查(照片要有人头和告知背景,分近景、远景各一张)。
(四)及时组织报送
班主任组织所有受助学生填写《_____年___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登记表》,学生签字确认后交到学校资助办存档,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汇总好的电子版发送到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邮箱:lajyzzzx@126.com及纸质材料上交资助中心。
(五)规范发放途径
经审核后,县教育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资助资金。
四、报表报送要求
(一)各学校于7月5日前将台账材料(含公示照片、公告照片)的电子版报送至隆安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邮箱,纸质材料上交至资助中心存档。
五、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要加强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对符合资助条件但错过集中申请发放的学生要按程序做到“随到随补”,所需资金可由学校先垫付,再向县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资金。
(二)各学校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度,加强基础信息和项目库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要确保生活费补助真正用到困难学生身上。县教育、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监督,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克扣截留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部门启动问责追责机制。
(三)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和家长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528686。
附件:1.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2.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项目统一使用表格
隆安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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